第四条、克已奉公,清正廉明,不准违反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增强党性,保持情操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团结,互助友爱,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
第一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第二条、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准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三条、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传播或者听信小道消息。
第四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组工干部守则
一、政治守则
1、政治坚定。坚定信仰,明确方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2、旗帜鲜明。头脑清醒,增强政治敏感性,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自觉维护县委形象。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党性坚强。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5、光明磊落。对同志以诚相待,话讲当面,不搞阳奉阴违。
6、公而忘私。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处理名利位三者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工作守则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
3、任人唯贤。坚持党的干部 "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唯贤是举,凭党性、凭政绩看待和使用干部。
4、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优亲厚友,自觉抵制跑官要官闹官等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5、严格程序。严格按组织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开展工作,让县委放心,让群众高兴,让干部满意。
6、甘当人梯。默默无闻,埋头苦干,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无私奉献。
三、作风守则
1、作风扎实。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基层调研或开展工作,办实事,求实效。
2、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3、谦虚谨慎。为人谦虚,工作严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
4、雷厉风行。说到做到,高标准,快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5、精干高效。思维敏捷,办事果断,务求实效,事争一流。
6、仪表大方。穿着整洁,言谈得体,举止端庄。
四、学习守则
1、勤奋学习。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及工余时间,坚持学习。
2、博采众长。广泛涉猎各门科学知识,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知识水平。
3、思想进步。深入钻研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用于指导工作。
4、业务精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5、一专多能。不仅具备组织工作能力,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等多方面工作能力。
6、博学多识。成为有思想、有见解、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部务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务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有关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的负责人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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