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跌死马,浅水淹死人。”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再次印证了这句俗谚:上海一幢在建13层楼房轰然倒塌,1名工人躲避不及当场砸死;湖南郴州火车站两列客车侧面冲突,死亡3人。仔细分析上述2起事故,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低级常识性错误被忽略后,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惨剧。
按照建筑施工要求,在建建筑物产生的堆土必须及时清理,这不但是安全要求,更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上海在建楼房北侧堆土却在6天内高达10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南侧正在开挖4.6米深的地下车库基坑,两侧压力差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而据广铁集团副总经理孙景在向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负责人汇报时说,“6·29湖南郴州火车站铁路事故”是由于K9017客车在停车时制动失效,挤坏道叉,从而与K9063次客车发生侧面冲突的。即便如此,也暴露出客车平时的检查维护存在问题,有安全隐患,相关人员难辞其咎。
越危险的地方,理应安全生产风险越高,可是很多的安全事故却是在被认为“危险系数”相对较低,有的甚至是一些人们认为常识性的东西,应该被所有操作者熟知并在操作中自觉遵守的规范的环节中发生,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上述2起事故告诉我们,在安全生产中,不允许存在任何的盲区,没有可以忽略的盲点,既要在“深水”危险区域高度警惕,同样不能让人在“浅水中淹死”。
这不禁让笔者想起了曾经发生在笔者身边的一起安全事故:一位职工在已经干完工作任务后,没有确认周围安全环境,在趴下身子拣手套的瞬间,被突然下滑的斗子砸伤头部致死。事故再次表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面对环境差、困难多、任务重的时候,职工们往往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处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小心谨慎,结果很少出现事故。可是,当遇有较为轻松,或危险因素不大的工作任务时,往往麻痹大意,疏于自律,放松了警惕,事故找上门来。
事故防范贵在未雨绸缪,对事故的防范必须超前控制,提前排查和治理,如果等到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再谈“补牢”,悔之晚矣。在安全生产中,不管危险因素的大小,必须一抓到底,绝对不能抓大放小,越是水浅的地方,越要小心谨慎,越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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