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参加某班组安全活动月座谈交流时,一位职工在发言时谈到:工作时情绪不稳也是安全隐患,“不在状态”极易引发事故,此言引起了笔者的思索;又闻报载,6月23日广东惠州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中连续碰剐路面行驶的车辆,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车辆损毁,其原因竟为肇事司机因不满请假休息期间被要求顶班而心有怒气,接车后独自驾车狂奔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月, 发生如此令人痛心疾首的公交惨案,血的教训再次提醒我们,带情绪上岗要不得。
喜怒哀乐愁无时不在左右着人们的思想和言行,由此可能发生一系列不应该发生的悲剧,情绪低落、郁郁寡欢,这样的情绪很可能成为事故的导火索,假若带着这种情绪上岗,就有可能看什么都碍眼,进而迁怒于周围的人、机、物,或野蛮操作,或心不在焉,或失去理智,直接酿成悲剧。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不仅不良情绪对安全不利,异常高涨的情绪也不可取,高涨的情绪可能影响人们的正常休息,造成精神状态不佳,让人分心走神,很难全身心进入工作状态,甚至得意忘形,把安全置之不顾,造成乐极生悲。因此,企业的基层职工要保持正常的心理情绪,出现异常及时调整情绪及精神状态,在工作时间把心思全部放在工作和安全上。
要杜绝职工带情绪上岗现象,作为企业基层组织要通过相关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队伍中的特殊人员,如:红白喜事、家庭发生变故等人员,某些企业试行的对特殊人员放一天“情绪假”,在日常工作安排、人员搭配上充分考虑职工性格和情绪,在班前会上对班组每个班员“多看一眼、察言观色”的做法值得探讨。作为职工个人尤其要调整好工作情绪,要做到一不带来,二不产生,即不要把八小时以外的不良情绪带到工作岗位,在八小时内与同事和谐相处,不产生不良情绪。对异常高涨的情绪学会冷处理,稳定心绪后再进入工作现场,对失落郁闷的情绪学会热处理,自我开导、自我宽慰。性格虽然天生,后天的培养塑造也很重要,要在工作中不断培养对所从事工作的兴趣,自我教育,自我调整,自我管理,加强自身修养,从而远离事故,塑造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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