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过一篇文章,讲一外国人在中国发现一怪现象:在公路上违法车辆被警察拦下后,当事人不慌不忙捣出手机,不足两分钟,人和车就会被客气的放行。这令外国友人大惑不解,不由心生感叹,情大于法太可怕。
尽管这只是个案,但无独有偶,在电力生产中,部分员工发生违章违纪事件后,不是急于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而是用心于利用各种关系,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求免于考核和处罚。
这样的“感情投入”真可谓用心良苦。从眼前利益看,当事者有惊无险,的确是“毫发未损”。 如此这般从轻处理后,不需多时又会故伎重演,小违章会逐步升级为大事故,终究一天会酿成惨剧,到那时恐怕求人说情也无计于事了吧!
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要有一副“铁面孔”,不为情所动,不为权所用,无论职位高低都一视同仁,不让侥幸分子有可乘之机,要让每个人明白,违章就等于自杀,不要拿生命作赌注。
安全面前不谈情,尊重安全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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