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同质监局发[2010]98号
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局、稽查分局:
2010年6月29日深圳市华侨城发生了一起大型游乐设施较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为了吸取“6.29”事故教训,保障我市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现将省局《关于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晋质监明电[2010]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照省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立即对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单位特别是大型游乐设施比较集中的城区分局、矿区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抽调精兵强将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逐台进行检查,却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 要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注重细节、强化监管、消除隐患。
3、 要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无证运行的大型游乐设施要坚决取缔;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运行并限期整改,对手续齐全的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4、 各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专项检查格式的要求逐台做好检查记录并把汇报情况(附件2)于7月25日前上报市局特种设备科。
附件:1、关于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大型游乐设施检查汇报表。
二0一0年七月五日
内部明电
发往:见正文
等级:特级 部门号:晋质监明电[2010]10 晋机号
关于坚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质监局,太原高新区、经济区质监局,省特检所:
2010年6月29日,深圳市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大型游乐设施较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为吸取事故教训,保障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国家质监总局发出《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国家质监发明[2010]12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立即贯彻执行。
一、立即开展一次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各市要迅速抽调特种设备监察和检验人员,对所属区域内提供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场地的单位、大型游乐设施的经营单位(或业主)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管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二、这次检查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专项检查进行。
三、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提供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场地单位的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2)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的内容逐条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3)是否有管理大型游乐设施的机构和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4)是否对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或业主)加强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安全使用和运营进行监督,有无监督凭证(或记录)。
(5)经营场地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有未经注册登记、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检验有效期限等非法运营情况。
(6)经营场地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按每台(套)、每班至少配备了一名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操作人员。
(7)是否设置了游乐引导标志,保持游览路线和游乐设施出入口的畅通,及时做好游览疏导工作。
(8)每项游乐设施的入口处等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有中文安全注意事项,内容应包括该设备运动特点、乘客适应范围、禁忌事宜及注意事项等。
(9)经营场地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是否在售票处或其他显著位置悬挂了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10)是否制定了经营场地内大型游乐设施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和督促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或业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习和每台(套)设备的应急救援演练。
2、对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或业主)的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
(2)是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的内容逐条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3)是否建立了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的技术档案,并妥善保存。
(4)是否健全并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各种游乐设施分别制定操作规程。
(5)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操作、维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6)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根据每台设备技术特点,建立并落实游乐设施年检、月检、周检、日检、节假日前和旺季开始前的安全检查,是否对大型游乐设施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安全装置、易损零部件、易损部位和紧固件的检查),检查无问题并进行至少二次的试运转后,方能正式运营,并做好运营记录。
(8)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守则。每次运行前应当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对保护乘客的安全装置经行检查确认;运行时应当密切注意乘客动态及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制止乘客的危险行为。一旦发现设备、人员或运行中的不正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紧急状态下,应立即停止运行或采取紧急措施,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9)大型游乐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寿命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要求的,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是否停止使用或者报废处理,并向登记部门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
(10)是否制定了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每台(套)设备的应急救援演练。
3、对大型游乐设施监管情况的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对所属区域内大型游乐设施全部进行了普查登记,完成了大型游乐设施提供经营场地的单位和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或业主)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和政府公开安全生产承诺,明确了企业法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在当地媒体进行了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2)是否落实了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管部门、监管领导和监管人员。
(3)是否对大型游乐设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情况进行了监督。
(4)是否对非法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采取了有效制止措施。
(5)是否督促大型游乐设施提供经营场地的单位和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或业主)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四、省特检所要对本所承担检验任务的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一次技术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重点场所的重要设备和重要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重大隐患应立即报告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检查机构要督促使用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发现隐患,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运营。
五、要通过检查,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机制,严格开展日常自检和维护保养,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保障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六、各市局和省特检所对本次专项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并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局特种设备处。
七、对大型游乐设施提供经营场地的单位、大型游乐设施经营单位(或业主)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技术规范和国际标准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对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督检查,在“五一”、“六一”、“十一”等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旺季要作为一种制度坚持下去。
八、各级质监部门要及时逐级上报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情况,重大情况应立即上报省局,同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二0一0年七月三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