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纳税评估。贯彻实施总局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局要求,强化纳税评估工作。进一步拓展纳税评估的广度和力度,稳步开展多税种联合评估,提高评估效能。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行业评估和重点税源企业评估为主线,以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核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剖析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力开展行业模型工作,做到评估一个行业,建成一个模型,以及充分运用宁波市局推广的评估模型,从而促进评估工作的开展,从深层次提高征管质量和评估效率。
4.规范内部管理。按照总局《国家税务系统机构改革意见》和宁波市局的要求,结合全县国税实际,积极推进机构改革,调整和完善内部机构设置,科学规范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充实和加强一线力量,以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增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按照上级部署,落实“阳光工资”改革,严格规范津补贴。按照统一计划、统一要求,稳步推进住房制度等改革。落实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和基建标准,完成县局机关和梅林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修缮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做好税务学会工作,围绕税制改革、征管难点、决策服务,大力开展税收调研,着力提高科研质量。全面落实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月度工作的日常督查和各项重点工作的重点督办力度,并抓好跟踪和反馈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将各项矛盾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保密保卫工作,改进后勤服务,深入开展节能减排,推进节约型税务机关建设。紧密结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内部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六)全面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新突破
1.加快金税三期建设。按照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宁波市局的要求,配合做好各应用系统的测试、推广,开展金税三期阶段性工作。同时,为保证满足金税三期需要,对机房电源、线路等部分设施进行改造。改善网络运行环境,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做好各项基础数据的准备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各个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继续做好各应用系统的开发、完善和推广工作。切实加快信息一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做好综合征管软件2.0版的运维、完善和功能优化工作。根据宁波市局部署,适时推广应用综合办公系统。进一步完善税收预警系统建设,根据税收管理需要,完善绩效考核管理软件,进一步优化税收预警指标体系,提升预警层次,服务税收征管。加强重点环节监控,深化数据分析、管理利用,进一步深化信息资源增值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动态监控、决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数据共享,加强国、地税以及工商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工作。
(七)加强惩防体系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水平
1.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局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县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抓好组织领导、责任分解等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关口前移,在更加注重预防上下功夫,继续改进完善廉情预警机制。加强“两权”监督和执法监察,落实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提高查办违法违纪行为的成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活动。
2.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为着力点,制定切合实际的深化落实责任制办法。加大落实力度,把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既要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也要亲自抓好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部署、推进、检查和督促。深化“一岗两责”,继续强化分管领导对分管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制的职责,延伸责任制落实主体的范围,做到反腐倡廉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杜绝“两张皮”,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反腐倡廉建设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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