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双文明”建设活动
“双文明”建设活动是推进农村生育文化建设,营造依法生育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生育观念的重要措施和手段。2010年要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的东风,在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常规宣传活动的同时,制定出台“双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双文明”评选标准和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双文明”建设活动。各乡(镇)要结合中央《决定》宣传和“双文明”建设活动,全面加强村级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全县223个村做到村村有人口文化大院、计生知识长廊、宣传展室和计生宣传一条街等。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宣传内容要规范化,突出特色,贴近实际,注重实际效果。年内创建生育文明村30个,生育文明户5515个,分别比去年提高50%和10%(创建标准见雄计育领字【2008】9号文)。各乡(镇)创建的婚育文明村必须要成为计生工作的样板村,年底县将对“双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检查验收。
(四)改革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依法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制定出台《雄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用)》,借鉴“安新征收模式”,大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建立征管新机制,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组建征收专职队伍。从县人口计生局、各乡(镇)计生办、县法院、县纪检监察局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好专职征收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新机制健康运行。三是选择条件具备的乡、村先行试点,成熟后再向全县推开。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制的改革,采取试点与委托征收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扩大县集中征收的村数。凡是县确定集中征收的村,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保证集中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凡是确定集中征收的村,由所属乡(镇)计生办据实申报该村规定时限内的政策外出生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并立即停止委托征收行为。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对县计生局、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违反规定要求,擅自征收甚至弄虚作假、不配合集中征收工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协调联动,综合治理,下大力抓好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城镇违法生育治理工作
按照“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三定一考”工作模式,抓好以下“三项工作”的综合治理。一是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真正把“关爱女孩行动”落到实处。计生与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要组织好计生家庭的贫困女学生扶助活动,今年计划从计生事业费中拿出2-3万元资助这些贫困女生。严厉打击“两非”和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卫生、药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实行举证奖励制度,每查实一例举证,奖励乡(镇)计生办3000元。向社会公布“两非”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一经查实,奖励首报人1000元。奖金从“两非”案件的罚款中列支。同时,将举证“两非”案件作为考核乡镇计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每个乡(镇)全年举证“两非”案达到一件以上。
县人口计生局要会同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积极创新综合治理性别比的工作方法和举措,通过大力宣传和“两非”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两非”行为,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水平。二是继续完善“以房管人”和“以企管人”相结合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测和分析,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推进工作规范化运作。同时向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雄州镇、昝岗镇、龙湾镇、朱各庄镇大力推广。建立切实可行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各乡镇、村都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建设,彻底解决漏登、漏管问题。乡(镇)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流动人口较多的村或企业要有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流动人口协会,逐步实现“属地化管理、居民化服务”的目标,力争使全县流入人口建档和服务率都达到90%以上。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城镇违法生育治理活动。对城镇违法生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党政纪处分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开展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普查服务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局制定城镇职工普查服务工作方案,并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认真开展“阳光行政、便民维权”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升计生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县、乡都要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公示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负责人员以及行风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实现“职责履行到位、权利保障到位、程序知情到位、接受监督到位;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实现阳光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张岗乡年内要完成新建计生服务站的扫尾工程,实现集中服务和“一站式”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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