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境内国道、省道的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警预案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先疏后通,先抢救后处理。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我县境内国道、省道公路上发生的自然性公路塌、溜方,桥梁损坏、断裂,隧道塌方,车辆发生机械事故、运输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收费站发生滋事堵车事件等造成国道、省道公路上车辆通行中断,影响交通的一切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本预案的组织领导工作要在县委、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交通、公路、卫生、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挥、调度事故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具体抢通、救助方案,研究处置和决定处理重大事项。
(二)、现场指挥机构。各级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赶到事件发生现场后,应成立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整个事件处置的总体指挥与协调。现场指挥部下设:施救组、现场秩序维持组、桥梁路险抢通组、车辆疏导组、伤员抢救组、宣传信息组、事件突发处置组、事故鉴定处理组、后勤保障组、事件善后清理组。
1、施救组:公安局牵头,交通局、公路局、乡镇配合。
2、现场秩序维持组:公安局牵头,法院、检察院配合。
3、桥梁路险抢通组:公路局牵头,交通局、乡镇配合。
4、车辆疏导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交通运管、收费站、公路局、路政所配合。
5、伤员抢救组:卫生局牵头,乡镇卫生院、xx医院、中医院配合。
6、宣传信息组:县府办牵头,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新闻中心乡镇配合。
7、事件突发处置组:公安局牵头,法院、检察院、武警配合。
8、事故鉴定处理组:按事故性质和职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公路局、交通局为牵头单位,乡镇配合。
9、后勤保障组:公路局牵头,交通局、乡镇配合。
10、事件善后清理组:按事故性质和职责,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为牵头单位,乡镇配合。
四、预警机制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警预案,成立相应机构,制定预案,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具体职责、落实各自责任,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闻警而动、有警必出,始终保证人员处于备勤状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五、事件管辖规定
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事件的类型属性归属下列部门为行业管理单位第一责任人。
1、自然性的公路、桥梁的塌、溜方、断裂事件引起堵车,县公路局为第一责任人。
2、自然性的隧道失火、塌方等事件引起堵车,收费站为第一责任人。
3、车辆因机械事故、运输事故、交通事故造成的堵车等事件,县交警大队为第一责任人。
4、收费站内收费车辆发生滋事,拒交通行费引起堵车等事件,收费站为第一责任人;接警后,公安部门为第一责任人。
5、人为在公路上非法拦截检查车辆造成堵车事件,执行非法拦截任务的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属村民、群众行为的,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人。
6、因其它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堵车等事件,县公安局为第一责任人。
六、报告制度
(一)事件报告程序
1、国道、省道发生自然灾害、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人为因素造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