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林业站是写入中央《决定》的唯一基层林业管理机构,是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最基层的组织管理者,是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是林业工程建设的基层组织者,是林业工作的基础。我县基层林业站自去年推行分级管理以来,实行以片区设立中心林业站,中心林业站管理乡镇林业站的管理体制;林业局对中心林业站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推行统一管理、统一建帐,统一核算、严格考核考试、奖勤罚懒、末位淘汰的运行机制。相继出台了《--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站规范化管理的决定》、《--县基层林业站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县乡镇林业站聘用工作方案》等,使林业站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提升,提高了管理效力和工作效率,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分级管理初见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同时,我们应当看到林业站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中心林业站和乡镇林业站对新的管理体制认识不足,没有深入领会分级管理的目的意义;由于分配体制的原因,干好干坏一个样,影响了部分林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及时完成;部分林业站对积累和发展不够重视,短期行为十分突出,产业开发意识不强,无压力感和紧迫感。
为进一步深化林业站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上级有关政策,经局务会讨论、局党组研究,对完善中心林业站管理体制作出如下决定:
一、强化中心林业站的管理职能、中心作用
1、中心林业站是林业局的派出机构,代表林业局行使管理职能。
2、加强林业站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深刻领会林业站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运行机制的精神实质,真正把推行分级管理以来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3、充分赋予中心林业站站长在片区内人、财、物的管理权:在人事上,由中心林业站站长选择聘用站员报林业局备案,中心林业站对不服从统一管理的乡镇站长、站员,作出停职学习、发放基本生活费(200元/月)的处理意见,报林业局审批后执行,对违反聘用合同的提请林业局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在工资分配上,中心站在严格执行工资经费预算的基础上,打破档案工资,实行效益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自主分配;在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上,中心站统一安排,各项票据、文书档案由中心站统一专人管理,各项手续由中心站统一申报办理。
4、鼓励中心林业站以业主身份建场、厂、园,实行股份制、私营经济等多种所有制形式,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二、深化中心林业站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1、打破档案工资,推行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体,以工龄工资为补充,以业绩为主要取向的工资分配形式,进一步扩大林业站内部分配自主权。林业站内部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工资总额不能突破年初预算的人员工资总额。
2、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统一规定的增资政策,国家政策性的调资只作为档案工资管理,作为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和晋升、晋级、调动、退休的档案依据。
3、工资内部分配标准:岗位工资:中心站站长400元/月,副站长、乡镇站站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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