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对外出劳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依法维权和守法意识,要利用春节前后的有利时机对返乡劳务人员进行一次学法用法宣传,让外出劳务人员在签订用工协议、取得劳动报酬等方面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九)、围绕创建“安全镇安”,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年底再有30%以上的村达到标准。
三、坚持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十)、公证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在稳定现有证源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领域,扩大公证覆盖面,强化业务培训,保证公证服务质量;进一步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认真做好刑事辩护、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代理工作;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
(十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县局各股室、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创佳评差”和争创“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水平三方面进行强化提高。
(十二)、加强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坚持严格依法服务。所有法律服务机构都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服务群众。
四、县局领导分片包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搞好调研,机关股室联所包点,切实落实年度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全面促进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综合素质建设。
五、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明确目标,量化责任,从上到下落实具体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检查、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使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进一步严格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
六、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团结拼搏,求实奋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使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镇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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