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落实“八公开”。
(3)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十五不准”和上级有关廉政建设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4)健全社会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税务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建设廉洁型、服务型基层税务所。
5、制度建设
(1)服务承诺制。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市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承诺内容要做到有诺必践,一诺千斤。
(2)公开办税制。及时宣传新的税收政策、法令、法规和工作流程。公开定税标准、程序和内容,实行阳光稽查,做好纳税辅导。
(3)首问责任制。对纳税人问到的涉税问题,税务干部有义务和责任为纳税人进行解释和说明,对解释不清的问题,应及时引见到能解释该问题的干部那里,决不能推诿。
(4)领导值班制。基层税务所必须保证每天有一名所领导值班,负责接待纳税人的来访;征收所在申报期间内大厅应有领导值班,及时处理有关纳税人申报事宜。
(5)不间断工作制。在申报审核期内,征收大厅应实行不间断工作制,在中午午休期间应坚持有人值班,并办理涉税事宜。
(6)分工责任制。要明确和细化所长、副所长、管理员、稽查员、票证员等的工作职责,形成制度,定岗定责,统一协作,提高办事效率。
(7)目标责任制。年度、季度和月度要有工作目标,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干部积极性。
(8)纳税户巡访制。每个基层领导,每季应对2―3户纳税户进行巡访,做好巡访记录,要求有巡访时间、巡访对象、了解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落实的情况等。
(9)所务会议制。(含稽查局)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所务会议制度,由所领导主持,总结工作,布置任务,提出措施,强化责任。
6、办税条件
基层所办税服务厅(室)设施标准:
(1)办公面积(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并合理设置办税窗口,保证纳税人方便、快捷。
(2)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收政策公告板、曝光板,及时公告最新税收政策规定、涉税要求和税收违法案件。
(3)在办税服务厅备有桌椅、笔、纸、磁卡电话、饮水机等,方便纳税人。
(4)在办税服务厅摆放盆景、花草等,实现绿化美化,赏心悦目。
(5)把各种涉税文书制作成标准化样本,或上墙或摆放到办税服务厅的办税桌上,供纳税人参照填写。
(6)办税服务厅(室)卫生保持整洁,窗明几净。
7、服务接待标准
(1)主动热情。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做到“三主动”:主动向纳税人打招呼;主动宣传税收政策;主动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2)礼貌待人。做到“三声”、“三心”:“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三心”:即,接待纳税人热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意见虚心。
(3)高效迅捷。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本职业务,熟练工作流程。办税准确,不出差错。
(4)遵章守纪。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不违章操作。
8、文明用语标准
(1)日常文明用语:您好、请坐、请进、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2)窗口文明用语:有事请讲、请稍等、马上给您办理、请走好、再见、欢迎再来等;
(3)接打电话用语:您好,这里是某某分局某某所,有事请讲,请稍等,不客气等;
9、办公条件
(1)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12平方米左右。凡有独立门面的基层税务所,应有明显的标牌,上面为黑色黑体字“武汉市××区国家税务局××所”。
(2)大门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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