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
今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一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三、四、九”规划要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继续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闽西北绿色产业带和沿海蓝色产业带,做大做强畜牧、水产、林竹、园艺四大主导产业,抓好畜牧、笋竹、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烤烟九个重点特色产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效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加快实施畜禽良种、畜产品加工工程,突出发展水产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实施林业“三五”工程,积极培育森林旅游业。
2.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产业化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施“百龙千亿”工程,扶持发展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提高龙头企业竞争力和带动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名牌。大力推广“公司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3.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继续实施“星火计划”、“跨越计划”、“丰收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科普惠农工程”等科技兴农项目。用好“6•18”平台,促进更多的农业技术成果与企业、农户对接,大力推广新肥、新药、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具,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带动农业生产力实现质的飞跃。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突出抓好50个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控制和防控应急反应机制,加快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继续实行购置新型农机具补贴办法,鼓励和扶持农民购买新型农业机械。
4.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商贸供销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实施“百乡千村”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有计划地投资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
5.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全面实施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台湾农产品贸易的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外移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构筑两岸人员、科教、信息、人力资源交流平台,加快台湾优良种子种苗的引进繁育和示范推广。发展和壮大一批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拳头产品,培育一批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农业企业。
6.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加强对资源开采、消耗、回收、利用以及社会消费等环节的监控与治理。大力推广“畜一沼一果”、“畜一沼一菜”、“四位一体”大棚等循环农业模式。开展“一池三改”沼气工程建设,今年完成4万口改造任务。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继续实施粮食“良种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提高粮食单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省粮食自给率保持在50%以上。落实国家扶持粮农生产的各项措施,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保护价收购等政策。继续落实好省市县三级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完善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确保粮食安全。
2.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支持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重点发展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科技应用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以县城和建制镇为重点,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支持小城镇发展,着力培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积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3.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就地就近有序转移,力争今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以上。创新劳务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免费为外出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与服务。推动劳务派遣工作向农村延伸。切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4.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按照扶贫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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