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在更高平台向更高层次跃升提供有力保障。针对当前我市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经研究,市局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民警队伍作风整顿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全国、全省公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主线,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为切入点,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公安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安机关的凝聚力、亲和力和战斗力,树立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确保全市公安工作在更高平台向更高层次跃升。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广大民警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职业道德教育,执法为民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使全市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和整体形象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公信度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倡雷厉风行的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社会有反映、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激发斗志,全市公安队伍展现出“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新形象。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1、执法为民思想不牢。接待群众中态度不够热情,服务不够积极,表情漠然,语言生硬,给群众产生难以接近的印象,对服务对象提出咨询事项不能做到认真解答、百问不烦;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节奏缓慢、效率低下的问题。
2、执法质量普遍不高。法治意识不强,有法不依,随意执法,有警不处,立案不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办案质量低,程序不规范,办事不透明,损害公安机关威信的问题。
3、内务管理不够严格。内务管理,办公场所脏乱差,纪律作风稀拉松的问题;工作作风颓丧,缺乏上进心,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的问题。
4、违纪苗头客观存在。警令不通,个别民警出现违反“五条禁令”迹象,存在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个别同志自我要求不严,自律意识不强,社会关系复杂,影响队伍整体形象的问题。
5、干事创业意识不强。民警队伍中出现作风飘浮、敷衍塞责、或者浮夸工作、搞“花架子”现象;部分同志热衷迎来送往,爱琢磨人不琢磨事,整天牢骚满腹,怪话连篇,干事创业缺少雷厉风行工作作风、缺少务实求是的工作态度。
6、管理力度仍显弱化。个别领导干部缺乏管理队伍的魄力、权威和技巧,对管理上的问题能躲就躲、能拖就拖,不爱管、不敢管,空负领导之名,不尽管理之责,队伍管理力度弱化。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组织民警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全国、全省公安会议精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李建国书记重要讲话等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民警系统学习《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行为规范》、《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教育读本》、《人民警察文明用语》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民警系统学习“两个条例”等有关纪律作风文件;组织开展向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石狮市公安局及凤里派出所等先进典型学习;围绕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目标,组织开展“晋江新发展、我要做什么”大讨论活动,使每名民警真正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查摆剖析阶段(10月26日-11月3日)。各单位及广大民警要围绕思想、工作及纪律作风上存在问题,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作风、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深摸细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各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组织民警进行深刻剖析,切实找准原因,增强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持开门查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形式,多渠道地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每名民警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查摆剖析材料,各单位要在民警查摆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剖析材料。
(三)全面整改阶段(11月4日-11月10日)。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轻重缓急,逐一立项解决,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限和具体责任人。每位民警要在查摆剖析的基础上,克服不足、解决存在问题。要通过整改活动,在短时间内实现五个方面的转变和提高。
第一,增强执法为民意识。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到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期望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待好每一名群众规范起,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增强我市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意识,努力成为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使用文明用语,坚持礼貌待人典范,最终实现公安工作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延伸和转变。
第二,提高公安执法质量。要将开展队伍作风整顿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公安常用法律法规,增进民警法制修养;要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全市执法质量评比,对存在不足要进行讲评通报,采取举案说法、个案点评、样板案卷、责任倒查等方法,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各项内部监督措施的落实,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等问题要追究办案民警及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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