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完善廉洁从警监督机制。通过教育整顿,进一步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洁从警”机制,加强对民警思想、工作、行为和业余活动的规范和约束。建立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队伍状况定期分析、重点民警帮教、队伍信息及重大事项报告、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坚决执行“五条禁令”、“九要九不要”的要求,在权、钱、色、枪、赌、车上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内部审计,实行凡单位负责人或负有经济责任的民警离任前,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廉洁情况必审;凡有财务收支必审;凡基建必审;定期召开民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民警八小时外情况。坚持向市人大、政协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舆论和社会监督;继续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形成内外执法监督的合力,提高广大民警的遵纪守法意识。坚决杜绝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坚决纠正一切违法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的政策和指标;坚决制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预防民警违纪网络体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公安队伍“零违纪”目标。
第五,激发干事创业斗志。大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营造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争先创优氛围,注重培养一批破案能手、业务标兵、青年文明号和拔尖人才。积极按照县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全面落实“队伍建设考评办法”、“民警绩效考评办法”,并将考评结果与民警“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相挂钩,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建立健全干部培养机制,实现不拘一格培养选拔各种人才,平稳实施干部交流轮岗,积极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褒奖。坚持“以发展论英雄、以实绩论英雄、以速度和效益论英雄”,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做到用德才兼备的,不用有才无德的;用务实肯干的,不用哗众取宠的;用开拓创新的,不用因循守旧的;用政绩突出的,不用碌碌无为的;用勤奋敬业的,不用跑官要官的。形成人人都靠德才赢得尊重、靠努力赢得进步、靠奋斗赢得成功的干事创业环境。
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市局政治处。
五、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民警队伍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张建才局长任组长,庄文斌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警务督察队、法制科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作风整顿办公室,挂靠市局政治处。作风整顿办将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所有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措施到位、开展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落实、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力争通过开展作风整顿活动来推动行风建设和平安建设,来检验和提高队伍的战斗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能在更高平台向更高层次跃升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要高度重视。全市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本次作风整顿活动,确实做到领导带头、党员带头、干部带头;局领导为更好地起到示范导向作用,实行每日签到考勤制度,每天上午、下午上班时间局领导要到局办公室进行签到,并落实日常考勤;各单位要按照市局部署要求,落实“一岗双责”,一把手要总负责亲自抓,要将本次作风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对待,抓紧、抓好。
(二)要加强宣传发动。今年来,各单位特别是基层一线为构建“平安晋江、和谐晋江”做了大量工作,出台许多服务经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措施,各单位可结合本次作风整顿,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同时大力做好宣传。把全市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展示出来、宣传出去,让全社会更多了解我市公安机关的兢兢业业和无私奉献的事迹,更加深入理解并支持全市公安工作。
(三)要抓好自查与整改。自查与整改是本次整顿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务必抓紧抓好。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深入开展内部自查,并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剖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逐个研究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要力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本次作风整顿作为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载体,将整顿工作溶入到构建“平安晋江、和谐晋江”大主题中,溶入到当前正在开展的“秋季打防控专项行动”中,加强出租私房管理,及时发现、查获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和在逃人员;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消除治安事故隐患;加强机动车查控,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机动车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整顿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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