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切实解决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形成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形成检察机关重实效、谋发展、塑形象的作风建设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为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重点
(一)思想作风方面:要着力解决自满自足、不思进取、脱离实际、漠视群众等问题,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落实到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中。
(二)学风方面:要着力解决不愿学、不善学、不联系实际学、不转化和运用学习成果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突出检察实务取向和讲求实效原则,大力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研讨、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工作作风方面:着力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不高;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用心,敬业爱岗精神缺乏等问题,以办案为中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案流程的执行力,改进绩效管理模式,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围。
(四)领导作风方面:着力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不深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不佳等问题,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和工作制度,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和示范效应,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提高领导班子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和廉洁自律能力。
(五)生活作风方面:着力解决贪图享受、铺张浪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交友不慎、荣辱不分等问题,坚持从严治检,试行“检务督查”工作,强化执法办案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有效防范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努力培养先进的检察文化,引导干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丰富干警精神生活。
三、方法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阶段(3月――4月)
召开院党组会、院务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层层发动,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能部门。通过院党组中心组和部门集中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参观图片展、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章》、《公务员法》、《2007年党员读本》、《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等有关内容。同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由我院参加市第**次党代会代表***同志为全体干警上党课,组织开展以“改进作风、履行职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在这一阶段中,要求各部门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不少于4次,参学率不低于90%,每名干警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完成一篇心得体会文章上交政治处。
(二)查找问题、边整边改阶段(5月――8月)
采用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开辟网上征询专栏、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有关单位和群众等方式,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我院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反映的意见问题,深入查找个人和部门在执法工作和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查摆出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认真分析,深挖根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在现阶段能够整改的马上整改,在年内完成整改的逐一立项,一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加强调研作出符合实际的安排,并将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9月――12月)
坚持立足长远、治本抓源,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执行现行制度不力的,要重点研究保证制度贯彻执行的措施;对制度不适应、不完善的,重点研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制度落实监督不力的,重点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政治处、办公室将对整改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之一。“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时,要按照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自查,并结合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继续作出部署安排。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我院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部署、组织活动开展,确定政治处为职能部门,具体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认真执行领导责任制,坚持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治处牵头组织、办公室积极配合、各业务部门狠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统筹兼顾、注重结合。要正确处理好“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其他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在“五个结合”上下功夫、求深入、见实效:一是要把作风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使检察干警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要把作风建设与巩固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解决队伍中、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把作风建设与加强检察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全院队伍素质的提高和自身法律监督能力的增强;四是要把作风建设与检察改革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高效、不断创新的检察工作机制建设;五是要把作风建设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使作风建设转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真正做到能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三)立足本职、务求实效。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紧紧围绕检察业务中心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状况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加强作风建设,更好地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更加到位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要强化绩效意识,增强针对性,不喊过急的口号,不提过高的要求,制定的制度措施要切实具体,在实践中行得通、做得到;二是要强化落实意识,增强执行力,对已经明确的制度和工作部署着力抓执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及时抓整改,防止只说不做,言行不一,力求抓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三是强化务实意识,增强实效性,做到用好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用好的工作业绩检验作风建设效果,使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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