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搞好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要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加强指导和督促。
1、抓好宣传。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广大农民是主要受益者,也是林改依靠的主要力量。要通过标语、村组政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各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及时发布改革信息,解答改革难题,宣传改革经验,指明改革方向。把改革政策、方式、内容和具体作法传达到农村群众,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他们全面了解改革的意义和好处,使他们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2、抓好矛盾的协调处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涉及现实问题,也会牵涉历史遗留问题,繁琐复杂,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林区的不稳定,直接影响改革的进程。因此,要把山林纠纷的调处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认真对待,分工负责,分级调处。坚持户与户之间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的矛盾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的纠纷不出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的矛盾不出县。在调处工作中,充分发挥林改领导小组、民间调解机构和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的作用,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
3、健全完善林业档案。确权发证是这次林改的重点工作。所涉及到的林地、林木确权,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调处,都要进行现场勘验,确定四至界限,依法进行林权登记,颁(换)发林权证书,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并建立专档,妥善保存。林权证是林地使用者和林木所有者的重要法律凭证,也是今后处理林地、林木纠纷和经营者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一定要认真填写,与图、表、册记载相符,及时发到农户和经营者手中。做到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
(三)加强管理,防止乱砍滥伐
要认真吸取过去一些地方因分山到户、放松管理而出现乱砍滥伐的教训,针对林改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始终坚守“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两条基本准则,坚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防止乱砍滥伐。对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四)严肃纪律,确保稳定
要把严肃纪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贯穿改革的全过程。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策和纪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不允许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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