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当前,国际收支不平衡依然突出,外汇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全面履行好基层外汇局各项管理职责至关重要。今年,外汇管理将继续按照“推改革、促流出、重监管、抓手段”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将各项工作做深做实。我支局将认真贯彻上级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乐清实际,确定今年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上级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乐清实际,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夯实内部管理基础,着力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引导资金有序流出,严格外汇流入和结汇管理,加大外汇检查工作力度,打击外汇违法行为,促进乐清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为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我支局提出“五个抓”的工作要求:一是抓改革创新,继续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的创新,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涉汇主体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抓政策宣传,促进工作深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增强外汇管理政策的透明度,以宣传推工作,以宣传树形象,以宣传促发展;三是抓调查研究,提高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的水平。进一步加大外汇信息调研力度,整合调研资源,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外向型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切入点,提出相应的措施或建议,为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为上级局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四是抓业务监管,加强和改进外汇资金流动监管。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完善相关监管措施,改进非现场和现场监管手段,加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强化“代位监管”责任,加大跨境资金流动的外汇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抓内部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原则,根据外汇管理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办事程序,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狠抓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不断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同时,坚持“两手抓”,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不断在培训、学习和实践上下功夫,培养一支作风扎实、能打硬仗的高素质队伍。根据上述要求和任务,2008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动改革创新服务手段,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坚持服务和监管并重,进一步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在上级局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深化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方式改革,取消大部分现场、逐笔核销操作,实行总量核查、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大力推广出口网上核销,稳步实现出口核销单无纸化,减少核销环节,加快企业退税进度,提高服务效率。积极配合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按照上级局的统一部署,取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简化对外投资资金兑换、汇出审核程序,进一步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和前期资金的汇兑、汇出管理。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境外市场,同时要加强对境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管理,疏导资本有序流出。加大对企业开展进口业务的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汇率上升时机扩大进口,进一步简化货到付款进口付汇手续,对核销报审正常的进口企业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购付汇手续。
(二)完善辖内外汇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争取扩大银行结售汇网点、外币代兑点,进一步完善外汇服务环境。扩大外汇指定银行授权业务范围,减少业务办理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开展外汇指定银行授权业务、外汇新政策实施情况回访,及时掌握银行业务运行动态,加强日常业务督导,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政策运用能力。
(三)支持银行业务创新,提高运用外汇资金能力。实行窗口指导,鼓励银行丰富业务品种,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外汇指定银行重点支持进出口贸易融资,扩大出口押汇范围,用足政策,活用出口发票贴现、福费廷等业务,扩大外汇贷款规模,缓解外向型企业生产资金压力。积极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支持银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国内外银行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开拓外汇衍生金融业务,满足涉汇企业日益多样化的外汇业务需求。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和改进跨境资金流动监管
(一)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流入、结汇管理。严格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流入的登记监测和管理,严格外汇资本金账户开户及收支的监督管理,严格外汇资本金验资询证的核对核查工作,加强外汇资本金结汇行为和结汇后人民币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清盘资金的汇兑管理,加强外汇年检的审核质量和后续处理力度。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只有在验资后才能结汇,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超经营范围使用这一政策,加强对大额结汇资金使用情况的事后检查。在去年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跟踪检查,深入违规结汇企业检查,寻找确凿证据,争取在对企业违规结汇立案查处有所突破。认真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
(二)加强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动的监管。全面开展已收汇未核销数据的清理工作,加强对进出口逾期未核销的数据清理,提高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对出口企业实行正常、准关注和关注企业的分类监管,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列为结汇“准关注企业”,加强监管提示,提高外汇流入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结汇“关注企业”,密切关注“关注企业”收结汇行为及变化情况。通过进出口核销、外汇账户、国际收支、结售汇等系统提炼,完善监测指标,对指标进行全面、连续和系统的监测与分析,加强对业务数据和统计数据的整合利用,重点加强对预收货款、退赔外汇、远期收汇备案、延期付汇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对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违规流入外汇进行调查分析,严格对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的真实性审核,严禁银行直接办理未进行登记或超登记期限的货到汇款项下付汇业务。开展已收汇未核销数据的清理工作,加强对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业务的清理与催核,完善进出口逾期微核销业务清理工作台账,做到及时催核,定期清理,提高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水平。利用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监管系统及相应的预警指标,实时监测和排查异常外汇资金流动,实现对服务贸易跨境资金流动的全面、均衡管理。
(三)加大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检查力度。今年重点检查银行办理收结汇业务履行代位监管职责情况,督促银行建立起与外汇局监管目标一致的外汇业务合规性操作和内控监督机制。开展执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情况和外汇指定银行对“关注企业”收结汇和外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等业务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个人外汇结汇管理,密切跟踪个人外汇流入和结汇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办理个人大额外汇结汇行为。根据外汇指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情况,逐步将有关外汇业务的审核职责下放给银行,并督促外汇指定银行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了解你的客户”,在日常业务中加强对涉外主体外汇收支行为的审核监督工作,自觉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协同监管的作用。实行对外汇指定银行业务违规抄告制度,对其经营中出现的差错及违规行为进行书面抄告,跟踪其整改落实;建立外汇监管意见发送制度,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外汇指定银行提出监管意见,进一步提高外汇指定银行遵守外汇法规、政策的自觉性,规范外汇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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