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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fanwen

  2008年,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农资市场、文化市场、建材市场、商业欺诈、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加强市场价格监督,加快“两法衔接”工作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标本兼治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食品整治和监管

  整治的重点是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活动、重点时段,以粮、油、肉、酒、蔬菜、奶制品、豆制品、蛋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逐步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基层日常监管和食品质量监测,建立和完善食品分类监管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市场巡查制度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实施对食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今年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将在以下几个环节上下功夫。1、种植养殖环节,追溯源头;2、在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3、流通环节,狠抓庙会、旅游、车站的监管;4、消费环节,重点整治餐饮企业、集体食堂。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落实,县医药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进一步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纠违规、促规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药品流通、广告、价格、使用等环节展开。加强对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监督检查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规范全县药品经营持证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持证单位的经营秩序,全面检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执行情况,清查药品批准文号,淘汰过期药品;坚决取缔非法行医,坚决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证经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重点品种,打击违法犯罪,从重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医药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抓好农村市场整治

  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整治和日常监管,增强农村食品药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及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建设,扩大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的覆盖面,发展农村药品连锁,配送网络,阻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向农村转移,确保农民饮食和用药安全。

  此项工作由县医药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入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品为重点,对全市农资生产、农资经营、农资广告等方面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农贸的摊点、商店和地下加工点、分装点,使种子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和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杜绝坑农害农重大恶性事件。严格规范农贸生产经营主体行为,认真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主体和不合格产品。建立健全农资质量抽检和预警机制,推进农资诚信建设,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档案。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直供。加强对农资技术人员培训,多方宣传农资料普知识和农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县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水利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

  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重点整治房地产信息广告和致富信息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黑血站。打击投资、招商、外贸、加工承揽、旅游、中介服务、农副产品订购、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卫生局、广电局、商务局、公安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坚持不懈地打击传销活动

  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深入广泛宣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法规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配合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自觉性、主动性;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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