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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08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fanwen
  (七)加强价格市场秩序的监管

  全面落实国务院元月四日召开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四措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当前市场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扰乱企业经营秩序、影响人民生活和消费环境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主体价格。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少数企业串通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现象。

  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八)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着重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行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执法宣传月”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围绕知识产权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公民以及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县区政府的责任,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完善举报投诉的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此项工作由县整规办、工商局、文化局、质监局、公安局负责落实。

  (九)深化文化市场的整治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规范发展的原则,以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音像业发展为主体,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的强构优化、产业升级和规范发展。重点加强音像和网络文化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严肃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盗版盗印非法出版物以及各类非法报刑出版物、传播有害信息等违规违法活动;坚决打击音像图书市场、电子经营场所的违法经营、赌博行为和娱乐场所中的色情淫秽现象,从重查处大案要案;坚持文化下乡,净化农村演出市场。

  此项工作由县文化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巩固建材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效果

  对建材产品全面开展生产许可证、3C认证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建材生产企业受检率和经销企业受检率。巩固地条钢和劣质钢材专项整治成效,采取“回头看”的办法,对已关停并转的地条钢和劣质钢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复查,防止死灰复燃;按照“五彻底”要求,坚决捣毁生产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的非法钢铁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反弹。

  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落实,县公安局、工商局、商务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政〔2006〕28号)精神,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各部门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加快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此项工作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县人行、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衔接工作平台建设,以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有关执法单位之间,以及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的工作平台;规范案件查处、移送、立案、侦破、起诉等程序,依法追究该移送而不移送、该接受而拒不接受案件,以罚代刑的有关人员责任,加强衔接,标本兼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

  二、保障措施

  (一)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

  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2008年#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抓好、抓紧、抓出成效。

  (二)加大查处力度

  对大案要案,尤其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严厉打击。要排除阻力,按照“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涉案人员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和参与制假和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的要求,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做到不“护短”,不留死角。对监管不力、执法不力或渎职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大案要案、有影响的案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安、监察部门要及早介入,配合办案。

  (三)增强协同作战的合力

  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树立整体作战观念,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既单独执法,又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整治方案,确保各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区域性问题的整治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将每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整规办,并注重总结和上报工作中成功经验和好做法。通过大力宣传,及时反映全县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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