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加强街道(乡镇)残联组织建设,街道(乡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和社县(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聘用,要进一步完善培训和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县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活跃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发挥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在团结、教育残疾人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有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街道(乡镇)残疾人综合协会及社县(村)残疾人协会规范化管理,开展好社县(村)残疾人各项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残联组织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当好残疾人共同利益的代表。
2、加强残疾人工作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残联队伍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不断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志愿者助残行动”,在全社会开展“助残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工作,各社县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等活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有关部门应安排与本纲要任务相应的专项经费。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级残疾人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协调、统筹安排,采取强有力措施,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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