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监教育改造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厅局有关精神。围绕“首要标准”的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为重点,牢固树立新时期教育改造时空观,突出一条思想教育主线(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抓好两个亮点(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工作出亮点;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出亮点),夯实三项教育基础工作(“三课”教育;个别教育;出入监教育),实现四个方面创新(监区文化建设有创新;社会帮教工作有创新;服刑指导工作有创新;教育改造考核工作有创新),构造制度完善、运行规范,适应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要求的教育改造工作体系,圆满的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为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奠定基础。大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努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开创我监教育改造工作的新局面。
一、主要工作目标:
(1)思想教育:入学率为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8%。90%以上为守法守规服刑人员;95%以上为法律常识教育合格、道德常识教育合格;
(2)文化教育:所有50岁以下的文盲罪犯都必须参加扫盲教育。文盲2年内脱盲,年度刑满释放人员,脱盲比例应达到脱盲人数的95%,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达到应入学人数的90%以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人数比例力争达到在押罪犯的15%,单科考试及格率力争达到40%;
(3)技术教育:罪犯岗前培训要达到70%以上,刑释人员职业技能教育获证率达到应参加培训人数的90%以上;
(4)入监教育:入监教育不少2个月,入监教育合格率要达到98%。新投犯心理测试面达100%,罪犯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面达100%,接受心理咨询及矫治面达到60%;
(5)个别教育:民警参与个别教育率达到100%,罪犯每月接受个别教育率达到100%,顽危犯年转化率达到70%以上,防非监控要达到100%;
(6)监狱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部门签订“无缝对接”联动协议书、联合帮教协议达100%;
(7)进一步提升32211工程建设水平,统一规范监内文化设施;广泛建立兴趣小组,罪犯兴趣小组参与率达100%;
(8)全监罪犯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面达100%,罪犯接受心理咨询及矫治面达到60%。服刑人员指导中心每月要完成20名以上罪犯的心理咨询;
(9)出监教育覆盖面达到98%。年度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出监评估的罪犯达100%。
(10)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时间每年不少于500课时,积极推行每周5天劳动教育、一天课堂学习教育、一天休息的“5+1+1”模式。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围绕“首要标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按照省局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首要标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要求。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要根据省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着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四个转变:教育改造工作格局由教育部门单一向齐抓共管、齐施其责的“大教育”转变;由传统的“三课教育”向管理、学习、劳动、生活等综合施教转变;教育改造的模式由封闭向开放式社会化教育转变;教育改造手段由依赖传统经验向依赖科研和运用现代科技方向转变。对教育改造工作要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制定更科学、更严格的考核办法。
(二)突出抓好“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
首先要规范三课教育基础工作,落实教育内容、时间、教材,聘请专职教员授课,建立罪犯学籍管理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加强三课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思想教育要根据罪犯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结合时事政治开展法制、认罪悔罪,道德情操、赎罪感恩等各项专题教育,同时引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罪犯的道德素质。要大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认罪悔罪意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要对罪犯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突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使罪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分清是与非、善与恶、荣与耻、美与丑的界限,成信改造,为重新做人打下基础。强化罪犯主题思想教育,积极开展感恩祖国、感恩亲人、感恩社会三个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因势利导,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形势,结合国内国际重大事件,结合监狱实际,深入开展时事政治教育。
(四)、加强个别教育,完善个案分析制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个别教育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进攻性改造措施,是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掌握的基本功。落实《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纲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必须加强个别教育工作,监狱要根据每一名罪犯的具体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要严格落实“四知道”、“十必谈”的规定,每月对每一名罪犯至少进行2次以上个别谈话教育,并根据不同罪犯的思想状况和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在做好“一般罪犯”个别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个案分析制度,对重点犯和顽危犯要综合其成长史、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和心理特征以及犯罪的主观意识和现实改造表现等情况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制定教育计划,提出相应的个别化教育转化方案和具体的教育措施,并落实警察专管专教,完善规范重点犯和顽危犯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全面构建罪犯个别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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