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和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
1、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的实施意见》,组织对全省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使党的十七大精神真正落实到我省税务的各项工作中,更好地服务海西经济区建设。从而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推动税务工作的上新台阶。
2、加强对全省税务系统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针对体制和机构改革后,全省税务系统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人数不断增加的实际,就如何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性和作用,组织专题调研,并提出指导意见。
3、加强税务所所长、指导员队伍建设。一要统一明确税务所内部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税务所所长、指导员岗位职责,定岗定责,优化组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努力提高税务所整体工作水平。二要加强税务所所长、指导员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税务所所长、指导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对处理复杂问题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三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绩效考评和税务所所长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对税务所所长、指导员的考核和监督。
二、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建立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下发《2008-2010年全省税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全系统人才资源开发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2、加大干部交流锻炼的力度。创新干部挂职锻炼的方式,将选派干部挂职锻炼与更新知识培训相结合,继续选派部分年轻优秀领导干部,到有关省(市)高等院校及税务局进行培训和挂职锻炼。在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学习兄弟省(市)税务系统的先进工作经验,加快对各级税务局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培养。
3、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创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制定和完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人事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建立公务员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履行程序,认真组织和指导全系统及时做好新录用公务员的登记工作,逐步建立和加强干部人事规范化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4、加强税务征收队伍建设。按照机构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和落实税务征收机构人员,优化结构,定编定岗,规范管理。
三、推行分类达标考评制,全面提升税务所规范化水平
1、建立分级分类的税务所规范达标考核评价制度。按照“规范达标示范税务所”和“规范达标税务所”两个类别划分考核标准,制订考评实施细则,增强税务所规范达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到2009年底全省税务所达到“规范达标税务所”标准,其中80个税务所达到“规范达标示范税务所”标准。
2、深化基层税务所规范化建设。以200个税务所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规范达标税务所”创建工作,进一步统一税务所形象、标识和制度,全面提升税务所规范化水平。
3、建立和健全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组织开展基层建设专题调研和县(市、区)税务局机关驻所指导制、流动税务所等机制创新试点的调研工作;继续完善各级税务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处(科、股)室联系基层制度,明确职责,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1、指导和组织全系统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进一步创新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培训质量。一是开展自主择学活动,组织全员培训。在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基本培训内容范围内,确定相应门类的课程提供干部自主学习,年终进行全员考核测评。二是建立税务网校,开展干部在线培训。积极发挥税务信息化技术和网络的作用,开发干部教育培训软件,构建网络教育平台,开展干部远程教育培训,建立全省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网络。
2、依托高校培训资源,积极培养“三类人才”。在全系统选送高层次骨干20名,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发挥省税务干校的培训资源,组织对各级税务局领导干部和基层执法骨干进行理论和业务的集中脱产轮训,积极利用社会培训资源培养税务队伍的领导人才、基层专业人才。
五、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行业文明创建水平
抓好全省税务系统参与第八届“创文明行业”竞赛活动总评工作。按照《省先进行业测评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测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各级税务局和各创建示范点规范化建设,落实责任制,确保全系统创建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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