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xx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提高农村民居防震能力,提出以下意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通过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要在继续大力提高城区防震减灾能力的同时,以发生中等强度地震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基本目标,将村镇民房和公用设施抗震防震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动用有关力量,启动“农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力争使我市农村民居在2020年前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能力。“十一五”期间,建立完善适合我市农民需要的房屋抗震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在各镇乡(街道)建设一批分布范围较广、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区、示范户,并逐步推广。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典型宣传、科学指导、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参与。防止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盲目建设,硬性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农村地区自然条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
3、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4、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把实施农居安全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在市建设、规划、地震部门的指导下,各镇乡(街道)应制定本区域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分阶段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规划要紧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把抗震设防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对统一规划建设和改造的民居,要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明确施工和验收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抗震质量。对村民自行建设和改造的房屋,要严格规划、建设审批,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抗震设防质量管理机制和办法。
(三)村镇房屋抗震防震技术研究开发
要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各种典型结构类型的村镇房屋,研究开发出成套的村镇抗震防震技术,制定当地群众经济上能承受、简单易行的抗震技术措施、方案和指导性建议;提出不同地域村镇房屋的抗震设防目标,并通过编制地区性村镇房屋抗震技术标准和抗震构造图集的形式,指导村镇房屋建造,提高村镇房屋综合抗震能力。
(四)村镇抗震防震示范工程建设
由于我市各镇乡(街道)在经济发展水平、村镇房屋结构、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及抗震防灾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可能在全市使用一套模式推广。要在对我市村镇地震构造环境和建筑物普查及村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典型区域开展村镇抗震防震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已开发的村镇房屋抗震防震技术措施,提高村镇房屋的抗震防震能力,以减轻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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