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效,深入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建设和谐平安校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师生对社会治安、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根据区综治委、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区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综治委〔2009〕7号)文件精神,就3月份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宣传主题,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的方针,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热情,促进综治各项工作服务措施的落实及和谐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使综治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
2、宣传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意见》、《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
3、宣传政法、综治和教育部门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服务职能,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师生安全感的情况,特别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成效。
4、宣传我区、教育局、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认真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成效;宣传我区、教育局、学校(单位)党政领导及政法干警、综治干部、教师积极投身综治工作的先进事迹。
5、宣传“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活动开展以来的主要成效,特别是政法部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所取得的辉煌战果以及建立、完善和谐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6、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先进事迹以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动人事迹。
7、宣传教育系统、各校(单位)、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特别是基层在综治工作中创造的典型经验。
8、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各校(单位)要根据《**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悬挂宣传横幅、条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3、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宣传画册,举办图片展、成果展,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知晓率。
四、主要活动安排
1、3月上旬,各校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班(队)活动,举办黑板报比赛,宣传综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综治工作精神。
2、3月中旬,各校邀请政法干警和本校的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专题讲座,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3、3月下旬,各校开展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宣传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单位)要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要以“和谐平安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综治宣传教育活动,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及时完成,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留存图片资料。
2、多措并举,创新形式。各校(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突出宣传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动态和新成效;各校(单位)至少悬挂一条以上宣传标语。
3、广泛动员,齐抓共管。各校(单位)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政法综治部门的作用,加强联系,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治工作,提升师生安全感;要发挥媒体作用,大造舆论氛围,形成声势,增强宣传效果。
4、各校(单位)要加强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并在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综治宣传工作情况小结,以书面形式于4月2日之前报教育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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