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1.全县体育工作会议成功召开。8月26日,全县体育工作会议在**宾馆召开。据了解,会议规格在全市乃至全省也不多,充分显示了县委、县政府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会议表彰了一批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王成意被授予“体育突出贡献奖”,涂茨镇政府、县教育局、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和跆拳道集训点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会后,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体育强县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竞技体育实力逐步壮大。全年组队参加市级青少体育赛事9项,省级2项,参赛人员100余人,共获取金牌10余枚。输送体育苗子23人,为下一届市运会打好翻身仗奠定基础。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连连,相继举办了中国影视明星队与**汇龙泵业车友队男子篮球对抗赛、第二届国际海钓赛和2009年浙江省青少年帆船(帆板)锦标赛、浙江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等。通过承办高规格、上档次的体育比赛,积累了办赛经验,提高了办赛能力。
3.体育社团建设日渐完善。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功能,是全县群众性体育活跃而持久开展的保证。经汇总,全县14个单项体育协会共举办群众性体育赛活动96次,每个协会均举办活动5次以上。累计帮助指导镇乡、街道成立分会26个,协助基层单位举办各类体育活动68次。各协会在开展县内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充分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日渐成为体育行政部门的左膀右臂。
4.体育强镇(乡)创建有效推进。在2007年涂茨镇率先创成省体育强镇的基础上,2009年(全县有)西周镇、定塘镇和茅洋乡申报创建省体育强镇(乡),其中西周镇和茅洋乡已顺利通过经过省市前阶段的检查验收,定塘镇经过补漏也顺利通过复查。预计3个乡镇皆有望创建成功。
五、文体设施阵地建设扎实推进
1.县级文体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作为县政府实事工程、投资近1600多万元的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于12月26日正式竣工落成并对外开放。活动中心是我县一处大规模、多功能、高档次、公益性的综合健身场所,它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的公共文化阵地服务体系。县文化综合活动中心作为县政府重点工程,目前已进入试桩阶段,破土动工指日可待。
2.基层文体阵地建设不断推进。坚持“群众文化应该让群众唱主角”的思路和理念,发动和依靠镇乡、村级力量投入文体设施建设,政府“以奖代补”,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基层文体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2009年全县共有52个村和社区上报并确定为本年度基层文化宫创建申报单位,市级基层文化宫验收通过20个,县级基层文化宫41个,新创基层文化宫数量比上年同比增长60%以上。积极落实市体育民生工程――消灭体育器材空白村,2009年全县安装全套健身路径152条,免费赠送5件套健身器材96条、乒乓球桌42台。至年底,全县490个行政村均已配置体育健身器材,实现了80%以上行政村建有全民健身路径的目标。全县新设流动图书站30个(累计81个),实现图书流动80家次,举办“塔山讲堂”16期(累计31期),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享受到了文化设施阵地建设带来的实惠。
六、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效明显
1.行政许可行为不断完善。对涉及文化、广电、文物、体育的所有许可项目进行重新疏理,严格对应省定的项目,完善每个项目的条件、依据、程序等,疏理结果对外公开。许可案卷做到一户一档,依法规范,我局选送的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县里的“十佳案卷”。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对窗口审批事项进行了重新授权。窗口办理事项由原先的19项增至39项,其中初审事项4项,集体讨论事项5项,其中窗口直接办理的一审一核事项由原先14项增至30项,大大提高了窗口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工作。此外,对个别项目的审批实行“一表制”办理,更加方便了群众。据统计,2009年共受理和办结行政许可事项166件,完成电影、卫星电视、出版物、网吧等项目年检年审,与250家印刷、网吧及娱乐场所签订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
2.市场监管力度有效加强。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工作目标,以保护国家文化安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以网络经营单位、娱乐场所、大棚演出、文保单位、“小耳朵”(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为严管对象,继续深化星级网吧评比活动,认真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22(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529家(次),取缔非法经营地摊54个,收缴各类违法出版物10022册(盒),共处罚违规经营单位32家,已结案件30家,制止乡镇非法大蓬演出20起,演艺场所接纳未经审批演出团体1个,有效地遏制了文化市场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不安全因素的滋生和蔓延,维护了文化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奥运期间,以白石村和天安路为重点治理场所,彻底关停、取缔黑网吧,有效遏制非法游商,并确保今后不反弹。经各部门执法人员的辛苦努力,白石村11家黑网吧于北京奥运会开幕前被先后关停;传唤非法兜售淫秽光碟嫌疑人7人,缴获非法音像制品1000多张,淫秽书刊50多本。另外,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上,尤其是奥运期间的安全播出工作到位,我局被推荐申报评选“**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组织奖”。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县文物监察大队被省文物局评为2009年度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成绩显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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