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县监察局按照省、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在县人大的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为推进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勤政廉政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09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狠抓三个环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抓好责任分解。年初,按照县委的要求,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牵头部门单位协调会议,明确责任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3月份,组织人员对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年中,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汇报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抓好责任考核。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的意见》,推行廉情记分等制度,狠抓责任考核。对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给予廉情加分和扣分,采取周记录、月汇总、季通报、年考评的记分办法,实施动态监管。同时,实行民主测评制度和部门鉴评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对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评定。三是抓好责任追究。运用纪律、组织、教育等手段,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动态监管情况,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今年,否决拟评优评先集体4个,个人5人。
(二)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清风行动”。在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实行常委包片抓落实、各部门分工负责,我们着重抓好信访清查、包案督办、案件查处和廉政教育等工作,共受理反映村居问题的信访、举报件122件。查处了大 镇屿根村的贿选案件,6名党员受到纪律处分,没收贿选金额19000元;对33个乡镇的384个行政村的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廉政教育。至6月中旬,在全市率先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4月份,按照省、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在岭后乡就村务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工作部署后,开始启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至9月底,全县38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了办公牌子、办公场地、工作职责等相关设施,各项监督活动已正常运作。三是全面推行“一折通”制度。今年,县信用联社为全县农户办理“一折通”7.5万多本,发放到农民手中的达到了7万多户,加强了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四是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项制度”。规范村财乡镇代理制度和县乡村财务联网监管制度,继续开展村级财务轮审活动。积极发挥乡镇招投标中心的监管作用,严格实行农村小额建设工程“明标抽签”制度。认真开展村居干部廉政承诺、双向述职、民主评议等活动,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格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8名领导干部上缴礼金、礼券等计人民币21750元;督促机关部门落实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严格审批审查,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外出学习考察24批257人次;加强公务接待监管,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20个超过核定指标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各单位不合理的公务接待,并统计每月公务接待情况,向县四套班子领导通报。以市纪委组织的统一公务车辆大检查活动为契机,组织有关人员利用节假日等时机对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有效遏制了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等违规现象。继续实施科级以上领导和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向社会公开廉政承诺制度,42个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以电视形式向社会公开廉政承诺,各单位班子成员也都以书面承诺、会议承诺和网上承诺等形式向社会作了公开廉政承诺。
(四)着力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做群众贴心人”等主题实践活动,为民办理1462件实事,解决576个难题。组织土地、规划等部门在珊溪、大 开展“信访直通车”暨“阳光投诉”活动,受理群众投诉54件,大部分问题在现场得到及时解决或答复,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督促部门单位限时落实。开展“减环节、促效率、便群众”活动,通过发短信、召开座谈会、上网等方式征集意见和投诉42条,查处两起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乡镇城建办、土地、规划等部门联合办公、一站服务,推行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一条龙服务制度,在部分乡镇推行“一线工作法”和“菜单式便民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机关效能“四条禁令”的14名机关工作人员予以书面告诫。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城镇规划建设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和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管理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督查,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运行有序、管理规范。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中,参与查出各类隐患1108处,对隐患点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依纪依法对19个单位和15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农民减负工作,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35件,涉及金额4.5万元。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联合教育局监察室对义务教育“一费制”落实等情况和高中择校生招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公族,努力减少“潜规则”、“行规”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医药市场、价格的监督,认真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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