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全县农业人口1至9月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数103户,群众办证自愿率100%;“奖优免补”政策知晓率98%。第一批应发放一次性奖励金42户(100元36户,500元6户),第二批应发放一次性奖励金74户(100元70户,500元4户),一次性奖励金未兑现;应兑现教育奖学金2156人(小学1670人,中学486人);应享受奖励扶助金614人(独子354人,独女260人);应享受特扶120人(伤残家庭31人,死亡家庭89人);养老生活补助未发放;独生子女费到年底一次性兑现。9名独生子女高中毕业享受加分政策,有9人考入省内高等院校,43名独生子女初中毕业享受加分政策,有42人考入高中;为89人办理了升学奖励金手续,其中:中学毕业考取高中76人,高中毕业考取大学13人(本科3人,专科10人);符合“新农合”全额资助条件下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成员11686人,其中:独生子女父母6447人,年龄不满18岁的独生子女2768人,双女绝育夫妻2471人。
6、拓展优质服务内涵,积极争创全国、省级优质服务县,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以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县为目标,围绕群众需求,积极开展妇女生殖道感染、乳腺疾病、不孕不育普查普治,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内容,基本满足了群众服务需求。一是开展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县服务站充分利用电子阴道镜、乳腺治疗仪、彩色B超等先进设备为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的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有1.6万名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的育龄妇女接受了生殖健康检查;各乡镇还结合实际,利用流动服务车这个便利服务平台,巡回各村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生殖保健医学检查服务,2.2万名妇女得到服务,有2300名育龄妇女接受了放环、皮埋等避孕措施知情选择服务。由于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通过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考核验收。二是抓管理求效益。县服务站通过申报取得医疗许可证,实现城乡居民医疗许可定点、新农合医疗许可定点。2009年,计生服务站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县乡医学服务和门诊服务人数达5.5万人次,实现业务收入90万元。三是规范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对艾滋病高危人群免费提供安全套5000余只,在对旅店业房间安全套摆放情况的检查中,各旅店业单位、娱乐场所摆放安全套摆放率达100%。
7、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工作进展顺利。全县目标人群有950人,发放叶酸550人,发放《出生缺陷干预知识读本》10000本,对乡镇、村、组工作人员培训12期3600人次,目标人群培训12期950人次,广播宣传20次,上街宣传14次,发放宣传品5000份,通过落实婚前培训、孕前检查、叶酸增补、产前筛查等各项技术措施,广大干部及目标人群知识知晓率达96%,群众参与率95%,群众对项目工作的满意度达98%,孕前检查率达78%。
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创新管理方式。为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乡镇把流动人口居(暂)住的房屋制作成图谱,直观地对流动人口进行动态管理,对重点人群、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管理,经常跟踪随访,随时掌握流动人口怀孕生育动态,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乡镇还利用动态管理板、统计台帐和信息交换平台对流动人口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一个季度集中人员清理排查1次流动人口,与对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检查结合起来,边检查、边服务、边排查,三管其下,核实其怀孕情况、有无违法生育行为,对清理出的流动人口违法怀孕及时帮助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杜绝了此类管理对象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与流动人口所居住的房东、业主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属地管理,出现违法生育的,对流动人口所属的各级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缴纳罚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形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加强与周边市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流与协作。利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协查、反馈信息1320条,向省内120个县发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双向协作协议,收回80份,达到“互通信息、共同管理、双边获益”的目的,初步形成了“管理一盘棋、服务多元化、合作诚信化”格局。二是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的报酬。将桂山、戛洒等乡镇11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的报酬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增强了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县内外知情者向计生部门或计生工作人员对外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生育进行举报,对在第一时间提供计生部门尚不掌握、且相关情况真实准确的举报人给予50―500元不等奖励。一年间,接到该项怀孕举报3件,及时帮助采取了补救措施,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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