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煤炭产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创新工作思路、理顺管理体制,把依法监管和铁腕整治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取得明显好转,现将工作如下:。
一、2009年工作回顾
(一)煤矿安全生产情况。2009年,全县35对煤矿共生产原煤92.2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原煤产量增加3.23万吨,增长3.5,实现产值3.69亿元,同比增长40%,出关煤50.8万吨;实现税费收入3333.1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去年下降75,死亡人数同比去年上升20,百万吨死亡率为5.4,与去年相比上升1.4,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强化安全发展意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煤矿片区监管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互保联保体系。一是增强安全发展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和促进全县煤炭产业的发展,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二是落实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以责保安”。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年初县政府与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产煤乡镇政府,我局与各乡镇煤管所、各煤矿企业,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矿,以及乡(镇)领导包村、安监员驻矿负责制,逐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环环相扣,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标准和程序,坚决把好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在扎实抓好春节期间煤矿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某某县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相关要求,坚持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现场检查合格一个,批准恢复生产一个。对达不到复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予验收通过,责令煤矿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限期整改;对停而不整或借整改为名进行生产的煤矿,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截止9月30日,全县35对煤矿14对恢复生产,20对复工,1对因煤矿事故停产整顿,有14对煤矿因《采矿许可证》过期正在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四)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我县制定印发了《某某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从7月―6月的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一通三防”和水患治理为重点,要求煤矿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全面、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项目切实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排查要有记录,有台帐,整改完毕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检查签字验收并10天一个周期报县煤炭工业局备案,切实做到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排查出的隐患治理率达100,今年7月―6月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县共投入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资金2126.00万余元,共排查出煤矿安全隐患365条,已整改315条,其它隐患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中。为认真吸取“9.09”事故教训,经县政府同意,开展了从9月10日至6月20日为期100天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正紧张有序地开展。今年1―9月底全县共计查出隐患1644条,其中一般隐患1623条,重大隐患21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1561条,整改率达91.95,其中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全面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今年上半年我局煤矿九级培训中心采用“送学到矿”的方式,对煤矿工人进行全员培训,目前共培训一线工人2510余人次,并颁发了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6月13日,我局邀请昭通市三级煤矿培训中心到我县开办为期九天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开设了安全检测、机电、打点把钩、绞车、乳化泵等十二种专业,共计培训了296名特种作业人员。截止9月底送法人代表、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76人到省学习,送特员113名到市培训。通过培训,实行了全员持证上岗,从而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严把招聘程序关,派驻安监协管员工作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县煤矿的监管力度,我局面向全县招聘了35位驻矿安监协管员,于7月5日―6日在消防大队和某某一中分别进行了体能测试和笔试,在招聘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方针,严肃招聘纪律,严把招聘程序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7月27日,我局对招聘的协管员进行为期20天(其中10天到煤矿进行实践学习)的岗前业务培训。目前,安监协管员已派驻到各煤矿企业履行其职责。
(七)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突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今年我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每个矿井必须配置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同时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专业队伍,确立专业技术人员在煤矿企业决策层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责,并在人、财、物上赋予其相应的权限。对没配备技术管理人员的煤矿春节复产一律不予验收,并限期配备,在限期内仍然没有配备技术负责人的煤矿实行重处重罚,确保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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