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档案工作总结
2009年,市档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档案局的业务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强化服务、依法治档,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
市档案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调研阶段,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每人撰写了一篇心得体会,领导班子成员还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分析检查阶段,广泛征求了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撰写了分析检查报告并组织群众评议。在整改落实阶段,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切实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建立了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建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预警机制。市档案局还组织人员参加苏鲁豫皖档案工作协作会议、参观考察先进地区档案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市委党校脱产学习,组织学习解放军优秀档案专家刘义权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通过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有了较大的提高,工作状态、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档案干部职工表现出较好的道德水准和精神风貌。
(二)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市委副书记毕小彬,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娅,市人大副主任江德玲,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桂霞出席了全市档案工作会议。江娅副市长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毕小彬副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毕小彬撰文纪念《档案法》颁布22周年。市政府副市长杨宏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徐桂霞到市档案馆检查调研档案工作,视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档案馆库房和特藏室,对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同意档案馆建设项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确保质量的原则,将档案馆建成蚌埠市标志性建筑,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孝成为组长,市委常委、江娅为副组长的档案馆、博物馆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城投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档案馆设计方案出台。五河县3700多平方米的新档案馆投入使用;禹会区档案馆在区政府新办公楼2楼设置了档案专用库房,新增馆库面积200多平方米。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的关心支持,进一步激发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各项档案工作跨上新台阶。
(三)坚持依法治档,规范档案法制建设
档案法制建设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全面完成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审批工作。继续推进档案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完成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年审登记工作,组织部分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档案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市直行政执法单位的案件档案规范整理状况进行调研,制定了档案年检标准,坚持开展档案工作年检,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档案工作行为。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进行了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得到加强。为切实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妥善处理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合理归属与流向,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档案局关于在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新组建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建立档案工作机构,配备档案管理人员,配置档案专用库房和档案保管利用设备,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有序进行;要求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在机构改革中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交接等工作。
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更加有力。不断加大档案现代化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业务培训、上门指导等形式,指导市直有关单位计算机软件运用,不断提高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的普及率。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档案鉴定工作,指导市公交公司等单位依法销毁财务档案,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制定了《蚌埠开发区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指导开发区档案工作。与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参学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意见》一文,梳理了知识产权档案形成的过程和类别,对各涉及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档案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成立了蚌埠市档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蚌埠市档案宣传工作。召开档案信息宣传工作小组会议,制定《蚌埠市档案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区档案局、市档案局各科室档案信息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安徽档案信息网上刊载的蚌埠市档案信息在全省处于前列。以纪念《档案法》颁布22周年和庆祝建国6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档案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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