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市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加快富民强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当前,全市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了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关键时期。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迫切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切实做到坚强有力
1、加强领导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重中之重”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大力度,倾注精力。市成立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统一指挥部署。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七组,分别为综合协调办公室和现代农业、规划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农村改革、固本强基七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和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各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推进。各农村市(县)区党委、政府要分别明确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同志,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制,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联动、同步开展。
2、加强综合部门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大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切实增强其在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政策研究、督查考核等方面的职责。市编办根据**市农村工作实际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市、市(县)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机构强化意见,将其作为党委工作部门,单独列入机构序列,进一步扩充增强职能,调整增加编制。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全市各镇(包括涉农街道)成立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内农村政策贯彻、经营管理、制度创新等具体工作,切实构建起全市农村工作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的完善网络体系。
3、加强相关部门建设。农口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换职能,增强素质,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形成职能明确、职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环保局、规划局、旅游局、金融办等部门要从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出发,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成立或明确一个以上专门处室负责农村工作,并配齐配强熟悉农村工作业务的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工作有人做、见实效。
二、完善研究决策机制,确保部署科学严谨
4、进一步健全调研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倾听农民呼声,确保工作开展最大程度地符合地区实际、符合农民愿望、符合发展要求。要围绕事关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精选一批课题,通过自主研究、联合研究、项目招标等多种方式,通过走访调查、典型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法,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决策部署水平。
5、进一步健全会商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对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想方设法及时研究解决。对不能独自承担、需要其他工作组或部门协助或联合研究解决的,要及时通知其他工作组或部门,进行集体会商,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思路,推动问题解决。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告之相关负责的工作组和部门,推动问题获得有效解决。
6、进一步健全决策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对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自身无权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策,作出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定期决策部署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策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规划调控机制,加大引领导向力度
7、高度重视农村规划。坚持把科学规划作为实现农村科学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的龙头工程,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作用,推动镇村行政区划调整,加快“三个集中”步伐,加大新市镇、新型社区和新农村联动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城乡经济、社会、空间、生态布局,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土地集约、人口集中水平,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8、科学完善农村规划。研究制定《**市农村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切实明确各类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着眼长远,立足现实,坚持现实性、前瞻性、合理性有机统一,不断深化完善农村产业发展、新市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做好各项规划之间的科学有效衔接。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积极强化专家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提升规划的科学论证水平和公众参与程度,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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