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及时处理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健全了价格投诉快速处理机制,高质高效地查办价格投诉案件。1-11月,我局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10件,主要涉及农村客运票价、液化气价格、中小学收费和药品价格方面,均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回复。年初,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个别农村客运中巴车队擅自提高票价行为,对赤门车队处以3000元的罚款;今年6月,我局根据群众纠正了个别小学的违规收费行为。
4、认真开展医疗、公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开展医疗、公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中共查处违价案件2起,一是延平区疾控中心收取已取消的计划免疫保偿费501402.9元及擅自提高二类疫苗价格多收金额1229688.28元,违价总额1731091.18元;二是南平市第二公证处超标准收取个人财产委托公证费58510元及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收取财产申明公证费146240元,违价总额204750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四、深化价格服务,发挥服务社会功能
1、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全面进、扎实干、持久抓、保实效”的要求,认真做好价格服务进农村、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开展价格服务,在春耕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解决好“三农”问题;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开展景区服务,维护游客利益。今年以来,我局侧重抓好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在各乡镇相继成立了价格服务站,由经管站站长或减负办人员担任义务价格监督员,给各乡镇价格服务站统一制作了制度、职责牌匾。年初,我局对各乡镇价格服务站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全面启动我区的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
2、价格认证业务稳步发展。认真做好涉案物品和民事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在价格评估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如实出具价格鉴定报告。截至目前,我区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案件136件,标的总金额约120万元,没有出现显失公正和复议现象。
3、认真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利用5月初《价格法》颁布实施11周年和12月4日《宪法》颁布施行纪念日契机,会同市物价局分别在滨江公园、中心广场开展价格宣传和咨询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气球、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形式,把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送到百姓手中,同时解答群众提出的价格问题。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价格队伍形象
1、切实加强价格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在加强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紧扣价格业务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价格法》、《福建省价格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价格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开展“延平挑大梁、物价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后,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进一步增强了推动科学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党员干部坚持两个“务必”,全面把握“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价费调整、价格监督检查和涉案物品价格认证等方面,时刻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基层和群众的反映,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2、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今年,我局认真抓好“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主题评议工作,稳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摆梳理出本局政风行风存在问题3条,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五项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目录、程序、时间和形式,推行阳光作业。积极开展创建“服务发展最佳股室”活动,通过抓内部管理,健全绩效考评和效能九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3、积极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我局从规范重大事项和重要权力的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等程序性工作入手,认真开展规范“两权”工作,对我局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三级九档”的制度要求,明确了行政执法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等执行标准,建立起规范“两权”配套制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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