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现象依然存在,群体性事件还时有发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仍十分严峻。
(二)一些部门和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有效发挥自身优势,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全区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在查办大案、要案、有影响的案件上做得还不够。信访初查质量不高。
(五)装备落后,人手紧张。办案工作还基本停留在一只笔、一张嘴、一张纸上,办案装备已不适应新时期办案工作的需要。区委巡视组、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条件十分差,到目前为止,仍没有配备公务用车,制约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2010年工作打算
(一)扎实抓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制度,严格纪律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继续按照“四抓一化三促进”的要求,扎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情况、审批和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全面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央新增投资的拉动作用。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责任内容、责任范围、责任指标上增加可操作性和考核办法。积极探索开展落实“一岗双责”的“三个一”活动,要求每个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解决一个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热点问题,创建一项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推进一个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全面推行党委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各有关部门联动的责任追究协调机制,确保责任追究得到充分落实。
(三)扎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切实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找准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解决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问题;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严肃整治“举筷子、端怀子、泡池子、练嗓子”等不良现象。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问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督促区直各部门党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切实负起抓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不闻不问、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蔓延、各种纪违法案件频发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扎实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把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及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明确区、乡、村“三级职责”。开设农村廉政教育课堂,以区、乡党校为阵地,定期集中组织农村党员和村干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的村级“四议”决策机制;坚持“三个延伸”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即从定时公开向随时公开延伸、从“定题”公开向群众“点题”公开延伸、从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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