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同时也是广大林业职工克服困难、辛勤耕耘的结果。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林权配套改革需进一步加强。林改只是手段,是打基础,真正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新机制、为林农生产力解放、林地潜能的释放创造条件、实现“兴林富民”,才是林业改革最终的目的。分山到户后,旧的林业管理体制已经打破,新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普遍存在着林权结构分散与林业规模经营不相适应,林业执法手段与林改后面向千家万户以及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的林业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森林防火基础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不相适应,产权交易与林权管理不相适应,林木采伐管理、林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与林农需求等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加快研究配套改革步伐,尽快建设新的林业发展机制。
(二)林业产业开发建设苦于没有强大的财政支持,制约着林产业的不断发展,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微收入的状况非常突出,林业在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与周边地区相比、与群众的期望值相比、与我县的资源发展潜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林业干部队伍素质偏低与现代林业发展需要极不适应。部分林工站所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条件差,培养跟不上,平时不注意学习,业务能力、办案水平偏低,行政监督滞后,仍然存在少数执法人员行政违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与新形势下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要求极不适应。
(四)全县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由于我县属天保县,没有商品材采伐指标,而城市建设、矿产开发均需要离木材,从而引发了部分地区偷砍盗伐、私拉乱购等违法行为的产生,致使森林资源管理护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建设的需求与森林资源保护之间的协调问题,已经凸现为我县的一个主要问题。
(五)资源林政管理防控难度依然较大。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趋缓和周边非法木材交易行为活跃的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甚至强行冲卡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六)森林火灾防控体系还不健全,防火宣传、火源管理、扑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仍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森林火灾多发易发态势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秋季雨水大幅度减少、气候异常,全县森林火灾形势严峻。
(七)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部分农户重造轻管,重享受政策补助,重经济利益,轻生态效益的观念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反弹”隐患仍然存在。
(八)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公设施和软硬件建设亟待加强,大部分林业站、了望台基础设施差,设备、装备严重不足。
(九)个别工作人员思想不够解放,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发展,存在着用一般的思维去开展工作,责任不够到位,工作按部就班,创新精神不够。干部思想作风、工作能力等与新阶段、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不能更好地履行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职责。
四、2010年林业工作计划
2010年我县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6月22日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的大林业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布署,重点完成下述工作:
(一)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和主体改革“回头看”工作(
1、抓紧完成主体“回头看”工作。目前我县已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面临的是省级检查验收,一是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确保均山到户率和确权率达验收标准,杜绝发大证的现象;二是认真检查存档是否真实、完整,确保经得起上级验收;三是加强纠纷调处工作,切实解决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各类林权纠纷。
2、深入推进配套改革。一是积极探索,加快推进配套改革步伐。全面建设“一个中心、四大体系、五项机制”。即: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木材及林产品交易市场;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体系、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林业政策法规体系、林业产业发展体系。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构建完备的生态体系和发达的产业体系打基础;二是精心谋划,做大做强林业产业。牢固树立“大林业、大产业、大发展”的理念,借助林改的推动,确立林产业发展思路,把林区巨大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让广大农民分享到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三是以提高林业产业化程度和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引进外资,吸纳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投资开发集体林,实现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大力开发松脂等林业产品,培育扶持林业龙头企业,极大地释放林业蕴藏的巨大潜力,切实改变我县“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微收入”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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