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核桃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认真组织完成2009年19.612万亩核桃和4.8万亩花椒(青椒)建设任务。为确保林业生态产业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1、加强补植补造,巩固生态产业建设成果。2009年3月以来,我县受持续低温霜冻和干旱天气影响,刚栽植的核桃苗木受害严重,部分地块苗木严重受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在2010年春季核桃种植季节,切实加强补植补造工作,进一步巩固生态产业建设成果
2、加强种苗生产管理工作。继续把产业建设所需的种苗生产当作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把种苗本身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来做。一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建立领导分片挂钩责任制,组建工作组,对苗木生产、运输、使用环节实施跟踪检查。二是规范管理。在做好种苗生产工作的同时,加强种苗供应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具备“一签三证”的种苗。
3、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责任分解到人,实行分片定点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加强产业建设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是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建设的主力军,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做强做大林业生态产业。继续把宣传发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实,充分发挥好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让群众切实认识到发展林业生态产业的各种效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发展生态产业的积极性。
5、推进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强产业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提高整地、打塘、种苗培育、栽植、施肥、管护等各个环节的标准技术水平,抓好规范种植,把好预整地、施肥、栽植、浇水、薄膜覆盖关。
6、精心组织完成2010年林业生态产业建设地块落实、年度作业设计编制、种苗准备及各项造林前期准备工作。
(三)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
1、天然林保护工程。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逐级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搞好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等主要工作任务,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和完善;二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三是做好天保单位工作量化考核工作,通过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完善岗位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巡护工作;四是强化对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及其资金的管理。天保办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天保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督察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将予以认真对待。
2、退耕还林工程项目。一是切实做好县级自查验收工作,根据县级验收结果及时兑现政策补助;二是认真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真正使退耕还林区生态受保护,产业得发展;三是做好工程管理、抚育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历年退耕地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加强补植补造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省、市的验收标准;四是2010年我县的1.5万亩退耕还林建设面积将到期,届时国家、省将对到期地块开展阶段性验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补植补造工作,确保各建设地块顺利通过阶段性验收,力争使已到期的工程建设地块均能延长补助期;五是严格按照年度作业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好2009年度退耕还林工程1万亩荒山造林项目;六是积极争取工程项目,加快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的政策精神。
(四)农村能源建设
抓紧抓实以沼气池建设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建设,2010年计划新建沼气池300口,节柴改灶2000眼,微小水电10台,农村服务网点建设2个。
(五)切实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1、积极推进分类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实施分类经营,将全县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进行经营。对公益林要立足于森林多功能多效益的发挥,加大封山管护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强公益林的生态功能。对商品林要逐步放开森林经营活动,由各种投资主体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和经营方向,提高商品林的经济效益。
2、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林的各项措施,适时组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做到以防为主、打防结合,防范与惩治并举,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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