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快煤矿技改扩能工作进度。按照湘政办明电〔2009〕9号文件的要求,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整合技改工作必须在2010年9月底完成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目前,我县需要技改扩能的煤矿有53个,只有24个完成了技改初步设计,17个完成了安全专篇,未同时取得技改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有36个,任务比较艰巨。为强力推进我县煤矿整合与技改扩能工作,明年必须采取过硬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乡镇领导包矿,职能部门领导包片的方式,督促煤矿紧急行动起来,办理相关手续,并明确采矿许可证、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竣工验收完成时间,对于在规定时间,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相关项目手续的,责令煤矿停工整顿;对不听劝告的,通报公安部门停供火工产品。二是加强低瓦斯和高瓦斯技改煤矿的施工管理。按照湘政办明电〔2009〕9号文件的要求,对已取得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煤矿,必须按设计要求抓紧施工,在施工区域不准生产出煤;对非施工区域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允许布置生产工作面进行生产。三是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确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由煤矿企业申报,经原批准单位同意,经原设计单位修改并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修改设计组织施工。
6.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针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特殊工种人员操作技能差,流动性大的特点,明年我们继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采取分期分工种办班的方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业务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加大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煤矿从业人员上岗证的制作、发放和治理程序,严格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实行全员挂牌上岗。
××县煤炭局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