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服务场所固定5分
有服务场所(1分;8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服务场所得2分);实行开放柜台式窗口办公(1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舒适美观(1分);有接待办事群众座椅等服务设施(1分)。
5、办公设备齐全8分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桌、椅、柜(1分);有一部专线便民服务电话(1分);窗口配备电脑1台以上(1分);电脑终端设备与上级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对接(2分);建立电子政务服务网络(3分)。
6、服务标识清楚3分
有便民服务中心牌子,窗口有工作部门标志牌(1分);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亮牌上岗(1分);有公开公示栏、并有内容(1分)。
(三)服务事项到位30分
7、事项应进全进20分
按照长办发〔2008〕21号文件要求:凡是本级本单位直接面向社会、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代)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8、窗口充分授权5分
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充分明确(2分);被授权人能够依照授权充分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3分)。
9、便民服务指南5分
各中心(室、窗口)有《便民服务指南》或《便民服务手册》(3分),将审批(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工作职能职责、服务规范、有关责任人员、联系方式等内容印入其中(2分)。
(四)服务制度到位34分
10、公开办事制度5分
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及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全部公开(缺1项扣1分)。
11、规范办事制度5分
审批(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1分);办理事项有登记簿,有受(不受)理、承诺通知单(1分);建立联办工作机制,凡窗口不能直接或一次性办理的事项,明确对接工作窗口、责任人员,承诺办理时限(1分);建立并联审批(服务)联动机制,凡需多个窗口办理的事项,统一协调,实行并联联动服务(2分)。
12、优质服务制度5分
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代办服务制等优质服务制度(缺1项扣1分)。不积压办件、无超时办件(有1件扣1分)。
13、督查考核制度9分
建立工作督查制度(1分);有监督举报电话及投诉意见箱,并及时处理,实行有效投诉追查制度(2分);开展服务质量测评,测评满意度达95%以上(1分);建立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2分);按要求向上级中心报送有关报表及材料(3分)。
14、学习激励制度5分
建立工作例会、学习教育制度(1分);开展多种形式文娱活动(1分);有学习宣传激励机制(1分);有一定的活动载体形式(1分);窗口及工作人员综合服务水平逐步提高(1分)。
15、业务培训制度5分
工作人员实行培训上岗(1分);适应工作需要,参加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1分);有《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党纪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记录(1分);工作人员知法、懂法、依法办事,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2分)。
(五)创新服务形式加分
16、建立便民服务创新机制加分
建立便民服务创新激励机制;开展便民服务创新工作。凡被考核组认定为便民服务创新工作的加1分;便民服务创新工作经验被县委、县人民政府、县纪委书面文字推广的分别加4分、3分、2分(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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