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分房和用车制度》领导干部分房要经过厂分房小组讨论决定,不能超过最高标准,已进行房改购房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领导干部私人用车,应按规定缴费。
(八)企业党委和行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履行党章提出的三项任务、四项职能,协助党委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和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全体共产党员遵守党纪国法、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
六、重视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注意培养企业中优秀的年轻干部,按1:1的比例配备后备干部:
1、制定后备干部培养目标;
2、建立后备干部培养、考察的档案;
3、给后备干部以锻炼、提高的机会;
4、在思想上、学习上、组织上、工作上等方面给予关心;
5、对培养后备干部实行分工负责制、一帮一、一带一。
第四节健全各级党组织活动制度
一、党的组织机构设置
厂成立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下设党支部若干个
1、厂党委会每届任期四――五年。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
2、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按期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改选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党的基层委员会在任期内需补充委员,必须由该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酝酿,进行差额选举。
4、党的基层委员会因各种原因需要安排其中人员退出领导班子的,一般应由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通过。
5、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或常务委员出缺,可由党委会在委员中酝酿确定候选人,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行补选;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调动和任免下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常委,并同时任免其委员职务。
二、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
1、要按规定选举、配齐党支委,因各种原因缺员的要求在一个季度内补选齐备。并按支部人数设若干个党小组,选举出党小组长。
2、要组织好党员每月1次的组织生活,每季至少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
3、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支委会,贯彻厂党委的工作安排,分析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解决。
4、党支部要管好本支部的党员,确保本支部内党员不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5、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本支部的所在分厂、部门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6、党支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党支部每年要发展一名新党员以上,做到年初有分析排队,有分工联系帮助,每季有一次对展组对象的分析。
8、注意减少空白班组。通过用发展和调整的办法,要求有30名以上职工的班组必须有党员。空白班组占班组的比例不能高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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