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十四、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转、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办公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
第六节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深刻理解和掌握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并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加以应用,保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为目的,围绕和服务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3、依靠群众,形成合力。
4、提高素质,培育新人。
5、虚功实做,注重实效。
6、重在建设,以立为本。
7、以身作则,民主平等。
四、建立起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党组织为政治核心,以专职政工干部为骨干,以党团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骨干为依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1、党组织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主持制订和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计划、重要的制度;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支持总经理行使职权,与行政领导动员、组织职工完成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搞好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参与企业人事管理工作,抓好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抓好政工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党务、政工机构,提高政工人员素质;发挥职工代表作用,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2、总经理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支持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参与思想政治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组织共同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督促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人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支持企业党组织根据实际配备党务、政工机构,配备专、兼职政工人员,关心政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物质条件。
3、企业工会负责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劳动竞赛过程中的宣传鼓动工作;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意识,以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精神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照《劳动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建议、意见和合理要求;充分利用工会宣传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各种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
4、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做好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在生产中发挥突击队作用;对团员、青年开展爱国、爱企、爱岗的教育,组织他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技术革新活动,鼓励自学成才;在青年中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组织青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党委下设办公室(党委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是企业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机构。
6、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做到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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