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州工商局工作会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局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我局争创“五型机关”实现“四个一流”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职责
1、全局实行党组集体领导的局长负责制,由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州局、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全局工作中重大问题,由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按照组织原则,进行集体决策。
2、局长对全局工作发生的重大失误和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局长不在单位时,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3、副局长在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开展工作,对局长负责。副局长对分管股室、分局、基层所具有领导、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职责,并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负有领导责任。
4、局党组对全局干部负有使用、培养、管理、考察和批评、教育的责任,有提拔使用、工作调动的权力。
5、主任、股长、分局长是局机关业务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负有对本股、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对局长和分管工作的副局长负责。主任、股长、分局长对股、室、分局工作人员负有使用、管理和培育、考核的责任,同时负有关心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并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本股室、工作没做好或干部职工出了问题,主任、股长、分局长有直接领导责任。
6、各股(室)、分局是全局业务工作的指导部门,要搞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
7、各二级机构的副职协助正职抓好多项工作开展并对正职负责。正职不在时,由指定的副职负责全面工作。
8、局领导必须按联系点的分工下所督促检查工作,为基层所排忧解难(每月不少于5天)。
二、股、室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①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及职能股(室)、分局和所。②健全监察机构,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二级机构负责人以上人员的廉政档案。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要求搞好反腐败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④搞好全局各项工作的效能监察并写出监察建议。⑤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⑥搞好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⑦搞好来人、来信、来访工作。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教工作:①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人事管理台帐、工资台帐和全局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②做好全局工资统发工作。③协助局领导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系统基层的思想政治工作。④搞好全局人员出勤登记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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