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工作:坚持依法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案件查处的准确率达100%。①认真做好各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②协助有关股(室)、分局和所做好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①开展“3・15”活动,积极组织《消法》知识宣传。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③依法行政,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④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⑤搞好投诉的调解工作,并做好调解材料的装订等工作。⑥抓好“12315”申诉举报中心网络建设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⑦搞好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工作。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商标广告管理工作:①搞好创优夺牌工作,协助企业搞好商标的注册及驰、著商标的保护工作。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及商标侵权案件。③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做好商标、广告的监管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册登记工作:①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办理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②搞好咨询服务,做到对上门的个体、企业咨询“一口清”,态度和蔼热情服务。③抓好年检验照工作,加强经济户口信息数据统计和档案的管理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企监管股工作:①依法搞好企业的年检年审工作。②加强监管力度,查处企业各类违法案件。③抓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经济户口,促进“网格责任模式”实现,建立个体工商户分层登记分类管理工作的改革。④搞好日常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完成企业回访工作。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船运输管理工作:①加强运输市场的管理,规范运输主体行为,依法进行登记、核审工作。②大力查处无照运输行为。③搞好车、船的年检换照工作。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个私协工作:①积极开展“三自”教育活动,协助县局搞好“纳税人评议”工作。②配合各分会搞好“三自”教育活动,正面引导纳税人与工商工作的关系协调,确保“评议”顺利过关。③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考勤制度
1、严格考勤纪律。考勤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由人教股牵头,与监察室共同负责落实。局机关上下班采取不定期抽查登记制度和登记制度相结合,基层所考勤指定专人登记。
2、严格实行上下班制度,自觉遵守作息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外出办公事应分级报告,否则作早退、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因公出差,需经分管局长批准,擅自外出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不准搞娱乐活动,不准办私事,不准串岗扯闲谈,若有违反作旷工处理。
5、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需先请假,并写出假条。副局长请假须经局长同意;股、分局、所长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凡婚假、产假、公休假及法定假日须由人教股审核报局长批准,方可休假。
6、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报股、所、分局长同意按规定权限审批登记。批假权限:股室、所、分局领导半天,一天以内报分管局长审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内报局长审批,五天以上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后将假务存放人教股用以考勤。
7、外勤费与出勤挂钩。凡假期连续超过15天者不享受外勤费120元,凡假期在15天以内按天数计算扣除。凡旷工的人员,每旷工一天扣除外勤费10元。凡婚假超过15天,产假超过一个月外不享受外勤费的同时,年终奖金按实际出勤套算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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