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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防范 强化监管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fanwen

――在全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


张 根 虎

(2010年8月4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各市安监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工作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相互进行了交流;省局各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下一步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和要求;国家局黄毅副局长对国务院《通知》作了解读和辅导,使大家深刻领会了国务院《通知》精神实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传达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中心组暨全国安监系统领导干部学习研讨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

    这次研讨会于7月26日—30日在北戴河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安全生产创新发展;二是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研讨强化监管执法、推动责任落实的方法途径;三是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紧紧抓住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这条主线,全面落实“三个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和“三个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安全基础工作、协作联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研讨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同志代表总局党组作了题为《服从服务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报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王德学、孙华山、梁家琨,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周福启同志结合分管工作分别作了专题发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同志作了宏观经济形势报告。研讨会结束时,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杨元元作了总结讲话。

    这次研讨会的精神集中体现在骆琳同志的讲话中。骆琳同志的讲话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骆琳同志指出,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二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三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从大局高度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把加强安全生产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一道进行的工作机制,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第二部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通知》精神,增强贯彻执行《通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骆琳同志指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通知》在明确提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从企业安全管理、政府安全监管、行业安全准入、政策引导、技术保障、应急救援、考核和责任追究、经济增长方式转变8个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

    第三部分。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为有利契机和强大动力,扎实抓好下半年工作,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切实见到成效。骆琳同志强调,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反弹回潮的严重态势;二是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认真做好安全规划工作,明确下一步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四是加强应急管理,严肃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五是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为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明显好转。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540起,死亡125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5.83%和16.8 %;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国家下达年度控制指标的40.39%,比进度控制目标少278人。进入7月份,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1-7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419起,死亡145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31%和17.20%。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多措并举抓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安排全年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省政府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二〇一〇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对“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年初安全工作会议上,分管安全副省长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省政府各位副省长与各自分管部门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控制指标、年度重点工作和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了月通报、季发布、年中年终考核制度。各级安监部门不断强化“三项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阳泉市和晋城市按照财政收入的2‰、太原市按照1‰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太原市投资2800万元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四级信息网络,今年上半年配备了9辆监管执法专用车;忻州市狠抓乡镇安监站建设工作,增加330余人全额事业编制;阳泉市加快了应急中心建设,办公楼主体已完工,预计10月份投入使用。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1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在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目前,共有97561家企业签订了承诺书,占重点行业企业总数的84.36%。其中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烟草、建筑、消防、水利、军工、质监等行业企业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矿配齐配强“六大员”,非煤矿山配齐“五大员”(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其它行业企业也配备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全省各级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了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11个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全省有245座矿井达到一级或二级标准化矿井。朔州市政府下发《朔州市重点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七个重点行业210多个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全市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预计将达到60多亿元。

    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实行“三落实”制度,把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全省共建立安全监管小组1194个,监管企业6719家。其中,市县政府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149个,对628座地方煤矿实行监管;各级安监部门建立了313个监管小组,对全省5082个非煤矿山、尾矿库进行监管;省局对直接监管的129家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并在山西日报进行了公告。全省安监部门都制定了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省安监局对直接监管的140家企业,按照执法计划检查了118家,占年度目标的84.28%。各市县安监局对列入执法工作计划的企业也都检查过半。吕梁市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等六个文件,进一步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晋中市强化基层责任落实,着力推广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根据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 “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市县政府组织检查,省行业主管部门垂直督导”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去年已开展了的行业和领域,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继续深化整治。对冶金、有色、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按照去年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模式,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深化整治中,对2009年列入尾矿库闭库计划的1054座尾矿库闭库验收工作进行了检查,各市闭库治理工程全部完工的有1049座,占应闭库总数的99%,完成闭库验收的有1012座,占总数的96%。对2009年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各类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省市县安监部门还成立了相应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开展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促进企业不断重视和加强改善作业环境。临汾市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春雷”行动,共取缔关闭742家企业;大同市投入专项整治资金2.8亿元,其中各县市通过财政安排专项整治资金2500多万元,深化专项整治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安委会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15日,省政府安委会又召开了安全大检查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落实隐患治理资金1.01亿元。省政府安委会及时派出8个督查组,分两次对11个市和27个省直有关部门进行了督查,全省各级政府共组成1011个督查组,抽调督查人员5919人,排查重大隐患167条,已整改销号63条,限期整改104条,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 42条。其中,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共组成392个督查组,共检查13326个企业,发现一般隐患21930条,已整改19953条,限期整改1976条。长治市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实施24小时在线动态监管;晋城市成立了专家组,采取了“部门查管理隐患,专家查现场隐患”的检查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按照省政府59次常务会议和王君省长指示精神,协调《山西日报》和山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11个市的市长和省安监局、煤监局、煤炭厅等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专访,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推进安全发展中出现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了集中报道。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组织开展了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天在山西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公益短片;组织70多家单位举办了“省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驻晋中央和省内10多家主流媒体记者,开展了“三晋安全行”活动,登发稿件30多篇;在山西电视台举办了全省职工安全文艺晚会,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及各界群众观看了演出;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营造了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上半年培训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监管部门业务骨干2298人,培训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789人,培训“六大员”5000余人,组织了1413人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运城市制定了10万农民工、一线操作工岗位教育安全培训计划,目前已培训5万人。

    (六)严肃对待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为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1-6月,全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查处各类事故79起,已结案53起,按期结案率为91.38%。4月下旬,省纪委、省安监局等部门联合组织了对我省2007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事故37起,其中重特大事故27起、较大事故10起,涉及779名责任人。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685人,已落实630人,占人数的91.8%;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59人,已作出判决的261人,占总人数的72.7%。专项检查组正在督促各级及各有关部门抓好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和缴纳罚金的落实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较大以上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全省较大事故起数、重大事故起数十分逼近进度控制指标,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3起,死亡60人。其中发生特大事故1起。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有所上升。1-6月份,消防火灾、建筑等行业事故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其中建筑业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5.71%和61.54%,消防火灾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2人,上升400%。今年我省工程项目大量开工,安全生产压力依然非常大。

    三是个别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过进度控制目标。太原市、阳泉市上半年超过控制进度指标。太原、阳泉、临汾市上半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增加人数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有发生,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市场需求转暖,“三非”、“三违”、“三超”现象在一些行业和地区时有发生。我省较大事故中因非法违法造成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占到50%以上。如今年以来发生的“2.28”闻喜县中鑫矿业公司青山选矿厂尾矿库重大险情、“5.18”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爆炸事故、“6.3”晋煤集团天安公司东沟煤业郊南煤矿透水事故,均为非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都存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依然严峻的形势充分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基础薄弱、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推动我省安全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通过各级不懈努力才能得以实现。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规定》,狠抓工作落实,为我省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袁纯清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下一阶段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年”活动这条主线,进一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安全基础工作和协作联动,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深入发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稳定好转、根本好转转变,为我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和相对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规定》精神,狠抓贯彻落实,强化监管手段。针对今年以来相继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滑坡、违规违章严重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出台了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消防、防汛(水库堤坝)、校园校舍、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1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通知》和《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治标与治本的统一,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统一,当前与长远的统一。会后,各级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级安监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于近期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和安委会专题会议,把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方面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规定》精神上来。要召开一次管辖范围内各类企业负责人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宣讲解读,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贯彻,做到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知道,全部从业人员和执法监管人员都知道。二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为结合实际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省局已研究起草了《山西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印发会议进行讨论,同时针对省政府《规定》中的条款进行了解读,并印制成册。各级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贯彻《通知》和《规定》精神的执行力。各级安监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和《规定》,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所有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都必须紧密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就贯彻落实《通知》和《规定》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并认真抓好落实;都必须逐条对照《通知》和《规定》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差距,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视企业具体情形,规定出整改期限,到期之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直至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取缔。

    (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现象反弹回潮的严重态势。年初,省政府作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定,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又作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各级要搞好有机结合,将国务院和省政府一系列安排部署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要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级一定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畏难情绪,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继续抓好各个环节和步骤的整治工作。目前,专项整治已进入到省级督查阶段,省局将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垂直监督和指导。督查期间将抽查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每个县的一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30%、二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20%、三类企业抽查率不低于10%。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部署好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和总结,重点跟踪抽查一类企业的取缔关闭和二类企业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直至消除隐患,整改到位。二要迅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安委办将尽快拿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省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从8月份开始到10月份,在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八个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级安委办也要根据上级的通知精神和行动方案制定相应的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在专项行动中力求做到“七要”:要统筹协调。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实施。要突出重点。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未按要求无证上岗作业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还要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重点打击。要集中力量。最大限度地集结执法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按照 “准狠严”的要求,依法依规实施精确打击、有力打击、有效打击。要造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曝光揭露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典型案例,公告打击处理结果,营造强大的有利的舆论氛围。要注重实效。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通过真打真治,重打重治,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使本地区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所导致的事故大幅度减少。要巩固成果。把集中打击治理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解决当前存在的普遍性、多发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巩固集中打击治理的成果。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着力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各行业企业和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通过贯彻落实《通知》和《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促进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企业层面:要严格安全管理,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禁“三非”“三违”、“三超”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要严格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工复产;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完善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抓好职工三级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达标,制定完善岗位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工作标准,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企业达标。政府层面:要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等,加强团结协作,形成“打非治违”的合力,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将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监管人员,做到监管责任“三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市、县安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的责任,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和日常安全监管;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

    (四)继续加大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双基”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关键,抓住了“双基”,就抓住了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为此,一要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尽快启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当地政府总体规划中,同步明确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二要继续推进安全乡村建设。我局起草的《山西省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代拟稿),已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批复同意后,各级要按照安全乡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工作要求、创建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全力督促推进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按计划完成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尽快形成安全监管“四级机构、五级网络”。三要继续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省局将结合实际,逐步制定修订有关行业生产、安全技术的地方标准,提高企业安全标准和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等行业要制定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把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要通过延期换证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四要继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各行业都要制定企业安全达标期限,推动和完成申报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尽快树立和推广一批各级各类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五要继续推广安全适用技术和装备。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强制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装备和企业。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要按计划在地下矿山推广人员定位技术、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地压监测系统、帷幕注浆技术;在露天矿山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化铲装技术、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和非电起爆系统;在选矿企业推广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和干式排尾技术,完成省重点企业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在化工企业推广采用自动化控制、安全连锁控制技术,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设置紧急停车系统。在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大力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按期完成技术装备的安装配备和技术升级改造,逾期未完成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六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教育部门协作共同开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大专培训班,提高管理层的专业素质。制定和落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用工制度,努力推行变招工为招生,严格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培训时间、标准和考核,做到100%持证上岗。七要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充分利用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有利时机,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监管装备配备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和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安保互动机制,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管理。

    (五)紧紧抓住直接监管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认真制定和落实执法工作计划,做到上下衔接、不漏一企、不留死角。要将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规定》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和现场检查方案抓好落实。要加强日常监管,紧紧盯住容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部位,检查企业是否落实了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跑车坠罐等事故的措施;落实露天矿山防坍塌、防爆破事故的措施;落实尾矿库安全监控措施,严防垮坝溃坝事故。要深刻吸取辽宁大连新港区输油管道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排查治理油、气等危险品运输、管道输送及化工生产经营企业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燃烧爆炸和泄露污染事故;要督促指导工商贸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冶金、有色等企业煤气爆炸,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工业粉尘爆炸等事故。

    (六)大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充分发挥应急救援在事故抢险工作中的应有作用。要主动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修订《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各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进一步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在全省重点装备5-6个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推动建立省级安全生产救援物资储备库,编制全省矿山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标准,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要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托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大同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队,同时要依托太原钢铁集团、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太化集团、山西焦化等大企业救护队,建立起我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骨干队伍。要主动争取政府财政支持,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切实从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提升复杂环境下的应急救援能力,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对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进行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引导各行业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要编制修订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按时准确上报。

    (七)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事故超前防范。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和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触犯法律的,依法从重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直至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力度,对不执行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视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处相关责任人,以儆效尤。要通过目标责任考核,强化超前防范。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月通报、季发布、年中和年底考核制度,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八)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为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通过大力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和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和创建“五型机关”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全省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全省市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提高班、安监系统青年业务骨干培训班、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以及挂职锻炼等形式,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正面引导、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尤其要通过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树立安监干部的良好形象;通过关心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同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把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更好地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我们这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最后再强调一下汛期和高温季节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企业防治水、防溃坝、防坍塌(滑坡)、防火灾及雷电、大风等灾害防范工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和高温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肩负的职责使命,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必须始终紧紧咬住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这个最重要的目标,采取过硬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把事故总量和各项指标控制在年度目标之内,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我们新的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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