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举措随着企业发展形势和职工思想观念的不断变化,创新这一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提高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无不被摆在突出的位置。诚然,只有创新,企业才能活力剧增、快速发展;也只有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创出新水平、取得新实效。要提高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必须要在如下四种保障机制上进行创新:
一是力求从精神文明领导组织机制上进行创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程度。首先是必须坚持“四不变”原则,既党委全面领导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不变;坚持两个文明同步规划、协调发展的方针不变;党委领导企业群众组织的原则不变;建设专职政工队伍不变。其次是党委各项职能的发挥,必须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积极依法参与企业发展目标、投资建设、改革方案、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其三是党委职权的发挥,必须严格坚持“党管干部、党委管班子、党委书记管协调”的三管原则。其四是党委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做好“六性”,即加大结合性、克服片面性;提高针对性、克服盲目性;增强战斗性,克服软弱性;注重灵活性,克服生硬性;讲求实效性,克服务虚性;追求超前性,克服自封性。其五是党委履行督导职能,必须做到“四个深入”,即掌握“双创”现状、要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心态,要深入群众;督导任务落实,要深入现场;宣教路线政策,要深入人心。力求将党委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职能落到实处。
二是力求从精神文明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上进行创新。建立健全与精神文明建设相配套的管理运行机制,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可靠保证。要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实际,进一步创新、改进和健全完善以下四种管理运行机制:⑴制定出台各种规划;⑵建立健全各种责任制;⑶健全完善各种实施细则;⑷健全党内各种组织生活制度。有力地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是力求从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上进行创新。考核评价机制的创新是识别检验精神文明建设业绩效果的主要依据,是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有力杠杆。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业绩考评工作,首先要建立科学规范、条理清楚、权责具体、操作性强的效能评价体系,对精神文明建设业绩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估;其次要建立完善年度创建目标、月度下达任务、季度进行考核和动态确认制度;其三要推行过程督查、重点抽查、民意调查、现场严查的考核机制和方法;其四要贯彻查领导、查管理、查思想、查行为、查制度、查举措、查设备、查效果、查指标、查资料的“十查”指导思想;其五要实行动态性的季度流动红旗插挂制度,即根据季度综合评价结果,进行经济责任制奖罚,前三名优胜者插红旗并奖励,后三名落后者摘取流动红旗并处罚,年终可根据得红旗两次及以上者,进行单位、部门、班组命名表彰。并对获得三项及以上流动红旗和实现文明单位者进行一流单位、一流部门、一流班组命名表彰。通过考核评价体系创新,推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
四是力求从精神文明建设奖励机制上进行创新。首先,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奖金提取比例,建立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基金,以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奖励资金的落实;其次,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确保党、工、团组织日常活动经费的落实。其三,要制定出《精神文明建设奖励规则》(青年“号手”活动创建奖励仍按有关办法执行);其四,要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奖励项目:
⑴文明单位、部门、班组表彰奖励;
⑵一流单位、部门、班组表彰奖励;
⑶十大安全标兵、十大技术标兵、十大营销标兵、十大管理标兵表彰奖励;
⑷“双文明”先进单位、部门、班组、个人表彰奖励;
⑸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优秀政工人员表彰奖励;
⑹先进工会、先进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工作者表彰奖励;
⑺优秀女工和“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
⑻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号手”活动表彰奖励;
⑼其它表彰奖励;
(10)专题活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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