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裁判结果。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体制,严格落实一公开两分离制度,实行裁判权和实施权的分离,强化了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同时,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积极稳妥的执行措施,使绝大多数案件在不导致矛盾激化的前提下得以执行。2005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011件,执结821件,结案标的额2136.7万元。为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还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了一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时值全县村村通建设热潮,为了全县大局,我们在执行中未对一名村主任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执行积案1089件,执结率达96.1%,执行标的1030.6万元,取得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绩。
强化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一是强化了审判监督。共审理再审案件17件,其中依法改判4件。二是强化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定了一套系统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考核标准,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严格考核,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2005年各类案件上诉率、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12.1%和38.6%。三是强化了审限跟踪。实行了审判流程规范化管理,较好地控制了案件的审理期限,提高了办案效率。四是强化了涉诉信访、申诉听证制度。为有效解决涉诉信访、申诉听证无场所、不规范的问题,设立了专门的信访大厅,由监察室人员和立案庭法官现场办公,及时办理举报接访、申诉接访和预约接访,较好地解决了当事人举报难、申诉难的问题。2005年,全院未发生一起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一般性涉诉信访处置率达到100%,信访结案率达96.9%。
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畅通群众诉讼的绿色通道。继续实行远程立案、巡回办案、诉讼风险告知、裁判文书公开查阅等制度和措施,方便了群众诉讼。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工作,对民商事、执行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减、缓、免诉讼费用。全年共为710起案件的732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4.7万元,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在抓好审判执行这一中心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实行规范管理、强化基础工作等方面狠下功夫,推进了法院现代化建设进程。
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强化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一是院党组成员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凡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时处处做干警的表率。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创造工作新亮点。二是围绕增强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深入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对照学习任长霞、蒋庆、宋鱼水等同志先进事迹,努力解决审判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围绕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完善了《廉政教育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官、律师相互监督的规定,确保司法廉洁。通过狠抓上述制度措施的落实,保证了司法活动纵管到底、反腐倡廉横管到边,最大限度地防范可能发生的不公不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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