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市各区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补偿办法和执行文件的尺度不一
拆迁户形成对比落差,对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利因素:(1)补偿办法不一。前文已述,目前我市各区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均采取了“变通”方法执行文件规定,但各区方法不同。例如,我市栖霞区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中,也适用货币补偿,不进行实物安置,但在拆迁后,由开发单位向拆迁户提供廉价居住房,价格一般在1450―1550元左右,拆迁户以获得的补偿款补足适当的差额即可购买,这样,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过低的突出矛盾;而小营村征地拆迁中主要是采取对有两个以上单列户拆分产权面积,以达到使拆迁户获得较文件规定更多的补偿数额的办法,以解决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2)掌握尺度不一。如,对于土地及房屋合法权属手续不全的问题,我市栖霞区采取一般均予认可的方法,此次小营村征地拆迁原则上把握较为严格。
上述方法与尺度不一带来的影响,在此次小营村征地拆迁工作中反映并不十分明显,但因为即将开始征地拆迁的东部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地理位置上与我市栖霞区相邻,届时这种不一致可能会一定程度上给我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不利影响。建议可以加强区域间协调,统一补偿办法和尺度,尽量减少可能带来的矛盾。
(四)易发生群体性纠纷和暴力对抗事件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户文化水平总体不高,法制意识相对较低,发生拆迁纠纷后,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暴力对抗纠纷。我市其他区在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工作中,曾出现集体卧轨等恶性事件,特别是对违法建筑的拆除,矛盾更大。此次小营村征地拆迁过程中,亦发生了农民集体上访,到相关部门堵车、堵路等群体性事件,在拆迁办公地点曾发生拆迁户打、砸,继而与工作人员暴力对抗的纠纷,我市某新闻媒体曾对此予以报道,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四、下一步我区东部地区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总体工作思路
土地以及房屋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宏观管理和控制,总体上高度重视、依法实施、整体部署、加强宣传、稳步开展,工作上相互协调、周密细致、文明执法、积极坚决、顾全大局,力争此次大面积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1、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特别注意维护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此次大面积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难免会出现群体性事件,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民房屋拆迁的复杂性,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都应当高度重视,积极疏导,稳妥谨慎,钝化矛盾,坚决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尽量避免不同权利主体之间巨大的利益差异,促进城乡结合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稳步发展。
2、统一认识,相互协调。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单位,而各部门是否能够统一认识,相互协调,执法水平如何等对于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强调大局观,避免问题推诿,矛盾上交。
3、依法实施,文明执法,加强监督。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必须坚持从程序到实体,从手续到手段,都要依法实施。实施过程中,具体实施单位应当注意文明执法,文明动迁,不能采取以暴制暴,以邪压邪或其它不正当手段;不能打着政府旗号,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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