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公正司法。各政法部门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热潮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法、“星级创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好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枉法裁判等问题,重点规范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行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村(居)务公开,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
4、深化基层创安,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加强科技防控,加快城区社会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005年8月前建成县城视频监控系统,县110指挥中心实现“三台合一”(110119122)。加强治安卡口建设,配备车辆、路障设施,落实民警和巡防队员24小时值守。加强对要害部位设防和城区治安巡逻守护,县城建立3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防队,降低可防性案件发生率。
(2)大力实施公民职业化、农民知识化工程。认真落实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提高劳动就业技能和转岗能力,促进再就业,降低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积极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强大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强化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加强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执法考察力度,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构建事故灾害救援和预警体系。2005年10月前完成全县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并落实跟踪监控整治单位;2007年底前,建立起对中心城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测和实时监控体系。
(4)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准入制。凡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厂房等必须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在其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等环节,公安、消防、建设、卫生、环保、安监等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在建成后即达到安全防范的要求。同时,对现有不符合安全防范要求的小区、学校等逐步进行改造,达到安全防范要求。
(5)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点巩固一个阵地,突出两项教育,建好三类基地,抓好四支队伍。抓好法制副校长队伍。抓好法制副校长队伍、学校法制教导员队伍、校外辅导员队伍和青少年心理咨询教育队伍的建设,建好传统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突出对后进生、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巩固青少年教育工作阵地,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低于前两年平均数。
(6)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出狱(所)服务、就业扶持四大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建好重点安置帮教基地,刑释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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