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HSE管理体系的组织、监督者是各级职能部门,在推行HSE管理体系中,落实各级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对于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持续改进的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销售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和《施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出《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编制指南》,以指导各级职能部门落实HSE职责,编制HSE实施计划。本标准规定了职能部门编制HSE实施计划的一般原则,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依据本指南编制的部门HSE实施计划可以独立成篇,也可以在部门总体工作计划中体现,但要满足Q/SHS0001.1标准、企业HSE规范和本指南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环保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齐 李正钰 李俊荣 何怀明 牟善军 辛平 杨春笋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编制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属企业和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各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SHS0001.1-200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Q/SHS0001.2-2001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Q/SHS0001.3-2001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Q/SHS0001.4-2001销售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Q/SHS0001.5-2001施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3部门概述叙述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a)部门名称及隶属关系;
b)管理职能(包括对专业系统、直管及托管单位的管理职能);
c)机构设置与人员构成;
d)工作特点描述。
结合HSE管理体系、规范对专业、部门的要求,写出工作特点。如:钻井工程设计HSE要求、油气井修井HSE要求、防井喷措施、海(水)上作业HSE要求;工艺控制指标修订、大机组特护管理、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防腐措施、仪表控制联锁管理要求、外电网停(晃)电的防范措施等。
4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根据HSE管理体系的要求和企业的HSE工作目标,编制部门年度HSE职责实施计划,确定部门年度HSE工作任务、目标,通过落实部门HSE职责和每个管理人员的HSE“一岗一责制”,为企业HSE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4.1承诺和目标4.1.1承诺职能部门是推进HSE体系的组织者和监督者,应通过落实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和每个管理人员的HSE“一岗一责制”。
4.1.1.1承诺原则
a)每个管理人员都应进行HSE承诺;
b)部门负责人应代表部门向分管领导进行承诺;
c)HSE承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4.1.1.2承诺内容部门HSE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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