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建立可选择承包商档案。
4.4.2供应商管理
a)落实部门内对供应商管理的人员和责任。
b)按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的情况,选择供应商。
c)供应商管理人员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对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的生产过程应编制检查监督要点,进行有效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记录存档。
4.5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时,要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采用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和试车,确保装置(设施)在运行寿命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a)根据部门职责,组织或者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评价,未进行预评价不得进行初步设计;
b)设计部门要落实设计负责人和设计者的HSE责任。设计时应按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环保设计,初步设计的安全环保篇应有HSE相关部门会签批复。设计图纸应有HSE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签章,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有关设计人员的责任;
c)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实行“谁选择谁负责”的原则,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选择人员的责任。
d)供应部门应落实采购人员的责任。新、改、扩建装置(设施)建设中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采购质量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装置(设施)投产后由于采购质量差引起的事故,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理;
e)建设主管部门应落实建设施工管理人员责任。新、改、扩建装置(设施)的建设安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管理人员应对安装质量组织检查,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情况应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f)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项目的试运行程序,组织对装置(设施)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装置(设施)的HSE防范措施、员工培训、规章制度建立等进行审查,并记录存档。
4.6运行和维修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运行和维修、施工作业管理程序,并监督实施,保障运行与施工作业正常进行。
a)组织或者参加新安装和改造设备的开车审查,审查情况应记录存档;
b)按照法规、标准、规范或制度要求,制定操作、维修检验或腐蚀控制体系,保持运行正常和机械完好。
C)编制开车、操作、维修和停车规程,设置关键运行参数并监督实施;
d)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要求,落实人员对直接作业进行检查监督;
e)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f)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4.7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门应对所管辖专业系统发生的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进行研究,组织制订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7.1变更管理
a)制定所管辖专业系统技术变更、机械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程序;
b)对所管辖专业系统技术变更、机械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组织审查确定;
c)监督变更程序的实施;
d)组织变更实施后的验收。
4.7.2应急管理
a)组织或参加制定应急预案;
b)落实部门管理人员和所管辖专业系统应急处理的责任;
c)组织或参加应急预案的检查和演练;
e)组织或参加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
4.8.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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