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法治建设,在依法行政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继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兴起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新高潮,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让群众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二是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信息管理、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落实相关的政策和职责,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过错追究制、系统内外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的专项治理。通过法律等手段,坚决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对B超和染色体检验技术严格监管、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报告登记、孕期随访服务等项工作制度,千方百计扼制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势头。五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收缴分离,预算管理”,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3、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城镇和流动人口管理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进一步深化城镇社区计生工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新机制。社区居委会要依法协助政府做好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在政府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组成流动人口管理协调机构,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办证中心、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机构等,在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发挥协会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宣传、服务、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服务。依托社区,建立资源共享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开展以知识普及、知情选择、随访服务、咨询指导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抓好监督检查,抓住结婚登记、怀孕建卡、产后访视等关键环节,做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等工作,为社区内的无业、个体、流动人口育龄夫妇等特殊人群做好基本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实农村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从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入手,进一步抓实流动人口合同签订和证明发放工作,扎实搞好流动人口定期服务和信息反馈工作。坚持重点对象一年两次见面服务和有效信息反馈制度。流动人口见面服务关键是要真见面、真服务。进一步强化跟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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