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举措与政策保障
1.统筹城乡发展,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工商资本、城市资源、社会力量支援新农村建设,形成建设新农村的强大合力。
加大财政投入。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一定五年,且每年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07年专项资金总额为8500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0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2000万元,村容整治办点示范资金1000万元,重点示范村建设资金200万元,新农村建设担保资金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建设资金500万元,沼气建设资金500万元,村庄规划编制经费300万元。
加强政策扶持。凡新修的通村水泥路,在中央和省里补助的基础上,市里每公里再补助1万元。对新修的纳入规划的村内主道和通组入户道路给予适当补助;对县级政府、社会资本和群众自筹(含一家一户自建自管)投入兴建的纳入__市2007年-2011年规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实际解决饮水安全人口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区县(市)纳入市里规划的实际人数确定补助总额;对于村庄整建规划的编制,市里每村补助0.5万元;用国债资金新建的农村户用沼气池,市里每口补助200元。市里统筹建设的户用沼气池,每口补助500元。
强化部门服务。积极探索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法,把无偿或低偿服务作为支持新农村的具体行动。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认真落实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税费减免政策。对农民建房等严格执行农民减负政策,严厉查处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强化面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的信贷服务。
整合项目资金。按照“规划引导、项目带动、分工负责、各计其功、各计其账”的总体思路,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以工代赈、小水利建设、五个百万亩工程、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共同投向新农村建设,并向群众投入积极性高的地方倾斜。
鼓励各界参与。通过政策制定、树碑立传、情感交流等方式,激励和引导人民团体、工商企业、社会知名人士、大学生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投身新农村建设。大力提倡工商企业结对帮村、人民团体结对联村、在外人员结对扶村,市里每年举办一次新农村建设十大企业和十大功臣评选活动,表彰奖励一批为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积极探索利用冠名权、资源开发权等多种形式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或捐助新农村建设。
2.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构筑政府扶持、部门联动、协会组织、企业参与的多元化产业服务体系。
完善种苗供给体系。加大对国内外优良品种的引进力度,全市每年引进5―10个高产、优质、专用性强的新品种。加强粮棉油、生猪、家禽、牛羊、杨树、果蔬等主导产品的改良,基本实现我市大宗农产品优质种苗自给。做大做强优质种苗基地。2010年,全市农作物良种化面积达到97%,畜禽良种率达到85%以上。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按照“提高县一级、强化乡一级、突破村一级”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重点抓好柑桔“一虫一病”、牲猪“W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流行。按照“建大体系、抓大队伍、推全过程”的思路,以专业技术部门为依托,以稳定现有农技推广队伍为重点,以扶持民办科技服务组织为补充,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实用技术推广体系。
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入户工程,“十一五”时期,全市90%以上的乡镇建有信息网,并运用网络积极开展网上广告、网上营销、网上交易;大力培育农产品专业市场,全市重点抓好__农产品大市场、澧县水产批发市场、甘露寺蔬菜批发市场、桃源枫树牛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的建设,使市场大宗农产品交易量占到全市农产品交易量的60%以上。
完善农民组织体系。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十一五”时期,以龙头企业、经济大户、中介组织为主体,大力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全市50%以上的农户纳入合作组织服务范畴,初步建立起农村新型经营体制。
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采取国际标准的步伐,统一地方检测指标与检测方法。建立市县统一、权威性强的农产品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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