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对我县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健全机构,强化责任。各级机关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节约资源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制定机关节约资源的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任务,落实措施。要建立机关节约资源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今年县级机关公用经费“零增长”的目标要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增添措施,确保顺利实现。要把节约型机关建设纳入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纳入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搞好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抓好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强大合力。纪委监察部门和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建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推动、监督实施,大力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县机关事务局要在县级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中起好牵头作用,积极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开展节约资源试点工作。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编制发展规划和作出项目决策时,要切实增强节俭意识,坚持节约优先、注重效率的方针,用好有限资源,杜绝决策失误造成的资源浪费。要积极鼓励资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重点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改造项目。要研究制定机关节能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有重点地抓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政策,引导机关和社会形成绿色、健康、文明、节约的消费方式。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标识,宣传普及节约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宣传节约资源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事迹,鞭挞浪费资源的不良现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各级机关要通过办黑板报、宣传栏,制发节约手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技能竞赛以及宣传周、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提示标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资源节约教育活动,普及资源节约知识,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自觉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升油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到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努力成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将厉行节约的要求落实到机关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推广资源节约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机关事务局要会同县纪委(监察局)、督查室、财政局等部门,对县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在节约资源管理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严重浪费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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